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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2〕第1号

为保障邓州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分别位于邓州市城镇规划圈外,涉及桑庄镇田营村、双庙村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政府收购储备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我市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1月14日

来源:邓州市人民政府网

责编:雯雯

审核:小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