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月12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线索反映,组织警力,快速出击,在金湖县城黎城街附近,当场查扣23个品种200余件烟花爆竹。经查,庄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购、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案值8万余元。日前,犯罪嫌疑人庄某(男,54岁,徐州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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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金湖县公安局将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一是强化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宣传;二是强化烟花爆竹源头治理和安全监管,三是加大对非法存储、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警方提醒:市民可通过110报警电话,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警民携手同行,共铸平安金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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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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