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元鹏

近日,重庆长寿区一孕妇因有流产征兆前往长寿区妇幼保健生育服务中心检查,取完保胎药回家后没有多看多想就将药服下了,但后来却被医院告知才知道“吃错药了”,医院将保胎药错发成抗癌药。长寿区妇幼保健生育服务中心称,表示非常歉意,并建议孕妇“不要孩子为好”。(1月14日《兰州晨报》奔流新闻客户端)

一个是保胎药,一个是抗癌药,“发错药”的错误是不该发生的。医院建议“不要孩子为好”,可是对于准妈妈来说,这会是多大的痛苦?

类似的现象并不鲜见。2006年,北京女患者王某感到腰部疼痛,前往京民医院就诊,打点滴的时候被“输错药”,出现了急性造血功能停滞。此后的2年多内,王某先后前往多家医院就医,但最终还是不幸去世;2007年,南宁一医院给患者“输错药”,虽然没有大碍,但是医生的回复挺轻松:我自己没注意,对这个药我不熟悉;2016年,在重医附二院神经内科,罗先生家人住院的一个月里,医院开的药,竟有三种被发错,让人不得不捏一把冷汗;2020年,合肥市肥东安贞医院发生一起“保胎药却被送成了打胎药”的事件,妇产科负责人说:对医护人员严重的工作错误深表遗憾……

“开错药”是医生的粗心大意,“拿错药”是药房的粗心大意,“送错药”是护士的粗心大意。这些都和粗心大意有牵涉。这意味着,是“不该发生的错误”,导致了最终患者的“吃错药”。其实,杜绝“开错药”“发错药”“拿错药”很简单,这不是什么高难度的技术活,只是需要多些谨小慎微,只是需要多些查验环节而已。

老话说:“常在河边走,岂能不湿鞋?”但是,有的工作,常在河边走,必须不湿鞋。因为,有的错误不能发生,否则便可能危及他人生命安全。对于医院而言,必须从管理角度多做些事情,为“开错药”“发错药”“拿错药”关死隐患的大门。医疗事故不可避免,但是粗心大意导致的医疗事故是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