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借给朋友使用,或者委托所谓第三方养卡提额,最后产生的经济纠纷特别常见。信用卡持卡人碰到此类事情之后,基本上或多或少都要吃一些哑巴亏的,如果处理不好,有可能信用卡持有人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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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一句话“信用卡与老婆,概不外借,借则出事”!

1.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又做违规套现,这是严重违反了信用卡使用章程的管理规定。这么巨大的金额,在银行信用卡中心发现后,其实都可以以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刑事报案。在报案后,如果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那么信用卡持有人及实际使用人,都将获得刑事处罚。

一般来说,这满足了信用卡诈骗的最大两个要件,恶意透支以及金额特别巨大,如果真的法院判刑的话,信用卡持有人虽然没有得到任何利益和透支金额,但也可能会被判处缓刑,那实际用款的朋友可能会判处实刑,估计得三年左右刑事处分。如果不能查证实际用款情况,那持有人只能独自坐牢了。

2.假如不还款,不论未来后续发展,是银行以民事进行起诉,还是公安以刑事进行起诉。这笔钱都是要归还银行的,银行在其中没有任何过错,自然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是以刑事进行起诉,被起诉人是信用卡持有人及其朋友,那么,在最后判决时,两人都要承担刑事并民事裁决,两人都有责任归还欠款。也就是说一个都跑不了,不论是一人还还是两人共同还。至于还完之后两人内部怎么去追偿责任,那么两人互相单另再以民事起诉的方法到法院解决纠纷。

如果信用卡中心是以民事经济纠纷来起诉,那被起诉人只有信用卡持有人。因为其朋友同银行没有直接关联,银行既不能起诉他也不会去起诉他。信用卡持有人之后再说起诉朋友的事情,这是两回事。

1. 后续最妥当的三步走处理措施应该是这样的:

第一步:首先肯定是止住损失,回收信用卡呗。将信用卡进行正式挂失,重新办卡,免得原卡继续产生新的消费和透支。在此过程中不要让信用卡中心知道,还不能以别人使用自己的信用卡为由去挂失。否则下一步停卡的风险就等着了。

第二步:那么他人使用自己的信用卡所产生的透支,还必须得自己先行垫付进行还款。否则欠款逾期产生的各种不良后果都得自己去承担。给信用卡中心说明情况,是没有任何用的。信用卡中心会告知持卡人,必须由持卡人先行还款,之后自己再使用法律手段去进行追索。如果不还款,会被登入人行征信的,而且产生了罚息和违约金,也得由本人承担。所以这个哑巴亏是没有办法避免的。

第三步:在垫付透支额之后,持卡人还必须收集证据,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人进行归还自己的垫付欠款。最佳的证据肯定是对方承认所发生的消费清单由自己承担,但是这种证据很难取得啊。其次就是找寻第三方来作证,或者找寻消费商户进行作证。但是整体过程是非常艰难的,每一笔消费都是提供单独的证据链条。所以假如对方有10笔透支消费,那必须要组织10套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证明此款应该归还于其他人。

法院是以证据为基础才能进行有效判决。所以持卡人不但需要找寻对方使用自己信用卡的逐项消费,还必须得证明此笔消费非用于本人身上,也就是消费受益人是对方,另外还得找寻对方没有给自己还款的证明。这三组链条必须完整清晰。德先生可以讲,这些证据链条是相当难组织的,而且变成清晰的,可以让法院判定的证据也是比较难的。最终法庭能认认定多少也就是多少了。

在过往的各类案例中,因为信用卡持卡人与对方之间的往来,很难被第三方证人证言所证实,所以将官司打赢的可能性都很有限。最后的结果是或多或少的要遭受一些损失。

吃一堑长一智吧。将信用卡托付给他人,其实就已经将自己暴露在风险之中,其实就应该有了将来自己要遭受损失的可能性的心理准备。如果对方不是自己特别信任的人,或者愿意为对方垫付费用的人,那么信用卡还是自己随身保管,自己使用更好

别以为信用卡上面又没钱,借给朋友方便一下是个小事情。透支之后都是麻烦。与其这样还不如借给朋友一笔钱,让其打个借条更加干净利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