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随着农村发展的越来越好,土地也变得越来越值钱。可以说农民的根本就是土地,农民的利益来源也是土地。近几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改革法的不断完善,农村宅基地开始实行“一户一宅”制。在全国31个省农村开始大改革的时候,有的农民却开始忐忑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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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么情况才算是“一户一宅”?一户是按照人口算还是户口算?一宅是按照房屋算还是宅基地算?农民只能有一个宅基地,第二个就一定是违规的么?多余的房屋会不会被当作违法建筑收回,或强令拆迁?今天,我们要聊的便是,在农村,这种情况下的“一户多宅”也算是“一户一宅”。 别不信,快告诉你的农民朋友。

01“一户一宅”指的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第62条的规定:“一户一宅”中的“一户”指的是按照当地农村所颁发的户口本。“一宅”指的是一个户口本下应有一个宅基地。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其总面积不得超过当地省、市区域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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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为啥农村实行“一户一宅”,而城市却没有?

这主要还是跟农村宅基地的性质有关。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且在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是有限的。如果农村对宅基地方面没有管理方案,那农民也会因为农村宅基地分配不均而造成矛盾。

相对于农村宅基地的这些问题,在城里是不存在的。城里都是人们花钱买来的,且以楼房为主要形式。城里人在购买时是需要缴纳税费的。买的房子越多,所要缴纳的税费就越高。以上这些原因,促成了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制度的形成;

03什么情况下“一户多宅”是合法的?

在《土地管理法》中第62条中明确指出:如果农民拥有多个宅子,但这些房屋的面积加起来还没有超过当地省、市区域规定的标准,那么这种情况下,也可以把多宅判定给一户。

当然,也有朋友问,自己本身有宅基地,也有房子。但父母过世,这样他就额外地又继承到一块宅基地。这里需要了解的是,额外继承的这个宅基地仅有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人具有所有权。虽然这样的“一户多宅”暂时不会被村委整治,可如果农村有这方面的规划时,还应积极配合协商处理。如果村委强行强拆,继承人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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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农民家中有“一户多宅”的现象,农民可以进行分户。可受每个农村的制度不同,对于分户的要求也各不相同。有以满18周岁为条件,才允许分户的。也有结了婚才允许分户的。分户之后,也可以将“一户多宅”进行划分,让其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