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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肇庆市聚焦“幼有所育”,公布首批示范性托育机构

近日,肇庆市卫健委公布了首批示范性托育机构,示范期为2021年12月到2024年11月。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示范机构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协助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推广规范托育服务经验,为托育服务机构取得新成效作出积极贡献。此举将进一步营造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规范托育服务发展,提高托育服务质量,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 贵州: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重点提出要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将托育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落实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指导统筹区域内托育设施建设,城乡社区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托育机构,计划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3个。

● 新疆:哈密市伊吾县开启“家门口”的托育服务

为满足家庭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哈密市伊吾县开办了规范的家政托育服务机构。据了解,该托育服务中心的孩子平均年龄3岁左右,并且各民族孩子都有,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心缓解了民生托育需求问题,也使各民族孩子相互学习、相互交融,从小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中华民族大家庭里快乐成长。

● 广东:佛山市拟构建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近日,佛山市政协完成《佛山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指出目前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与国家提出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重点提出要构建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创新发展“托幼一体化模式、机关事业单位模式、社区普惠模式、企业园区模式”等多层次、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等。

● 山东:德州市发布《“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

近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德州市“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强幼儿园、托育机构等的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创建儿童安全环境等;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主体多元、设施完善、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每千人口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的目标。

● 广西:北海市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

近日,北海市挂牌成立了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标志着该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进入崭新的规范化、实质性实施阶段。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指导中心成立后,秉持“医育结合、早期发展,保育为主、保教结合”的理念,加快推进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和质量控制体系,以及工作规范、标准建设,把业务培训、行业督导,政策咨询、家庭养育指导等服务工作做好做实。

● 山东:潍坊市临朐县入选全省家庭托育试点

为促进托育建设工作,潍坊市临朐县积极谋划托育事业发展,联合该县卫健局研究编制家庭托育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发展引导计划,明确重点任务目标,并成为全省家庭托育试点。下一步,将细化试点方案,整合各类优势资源;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完善配套政策支持等。计划到2025年底,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的目标要求。

● 安徽:阜阳市颍泉区妇幼保健院计划提供托育服务

据阜阳颍泉区卫健委发布信息,该区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进入土地批复等相关环节,预计今年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计划提供婴幼儿托育服务,可提供托位300个,有效满足该区及周边妇女儿童日常保健和就医需求。

● 甘肃:公布76家备案托育机构名单

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化发展,甘肃省实行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近日,该省卫健委发布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全省已有76家符合相关条件的托育机构完成备案。

● 河南:南阳市计划加快发展托育服务产业

近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30年)》,提出要延伸旅游产业链条,深度开发亲子游、游学游等旅游产品,重点指出要加快发展托育、家政等服务业态。

● 四川:“省托育指导中心”成立,助力构建托育标准化服务体系

1月6日,“四川省托育指导中心”正式启动。据了解,指导中心主要涵盖了托育管理、儿童保健、教育、护理等多个专业领域,共有400余位专家参与;通过整合教育、医疗等社会资源,依托教育、妇幼保健等机构,构建以婴幼儿和家庭需求为导向的托育标准化服务体系。

● 宁夏:推动托育等领域数字商业服务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重点提出要优化数字生活服务,推动发展托育、家政等领域数字商业服务,推动便捷支付、共享经济、智慧出行等服务集成,深层次激发社会数字消费活力。

● 黑龙江:“十四五”时期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

近日,黑龙江发布《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规划》指出,面对儿童健康新需求以及实施三孩政策新形势,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倡导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理念。发展托育服务体系,综合运用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托育服务,持续增加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完善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全面落实三孩生育政策。

● 青海:2021年托育机构数量增加85.71%,托位增加74.81%

近年来,青海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中,多措并举推进托育服务发展,青海卫健委2021年争取国家项目补助资金1620万元,安排项目18项,为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工作添加动力。2021年新增托育机构30家,较上年增加85.71%;新增托位2361个,较上年增加74.81%。

● 辽宁: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

近日,辽宁省卫健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细则》明确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服务的托育机构都应按规定办理登记和备案。同时明确了不同的托育机构应到对应的部门注册登记,《细则》全面系统地对辽宁省托育机构的登记和备案工作提供了标准与规范,对规范行业发展有重要且积极的意义。

●广西:统筹推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5个

根据广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求,广西将统筹推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到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5个。支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积极挖掘现有资源提供托育服务,各地要充分利用居住区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设施等资源,通过自建自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

●内蒙古:有效运用财税支持政策促进托育产业发展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方案》指出,要有效运用财税支持政策促进托育产业发展,落实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政策,鼓励托育产业连锁化、品牌化运营,探索鼓励托育服务奖补制度,给予托育机构一定的建设或运营补贴,鼓励通过发放婴幼儿托育服务消费券等形式,引导托育服务发展。

●甘肃:未来10年,加快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

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颁布《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甘肃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描绘妇女儿童发展事业新蓝图。《规划》强调,综合运用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托育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服务机构,加快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持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