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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9日13时许,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图尔军·艾散在渭干乡路口对一辆小型轿车检查时,要求该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该驾驶人却只提供了行驶证,拒不出示驾驶证,说驾驶证忘带了。

随后,民警让其提供身份证,该驾驶人支支吾吾,称身份证也未携带。经查实,该驾驶人的驾驶证因之前醉酒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属于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依某说“驾驶证没吊销以前,很少遇到交警检查驾驶证,吊销后想着应该也不会被查到,所以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不成想被新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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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违法当事人依某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民警教育当事人吊销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相当于无证驾驶,不仅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其危害后果十分严重!当事人十分懊悔,感谢民警对他的批评和教育,并保证今后不会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