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席风险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席风险官孔维成先生的书面辞职函,孔维成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首席风险官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孔维成先生的书面辞职函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孔维成先生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并无歧见,亦无任何有关辞任的事宜须提呈股东注意。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H股股东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参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本公司”或“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f.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涉及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转融通业务相关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开始;

(2)A股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A股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8日。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f.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代表及其他中介机构代表;

(5)根据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全部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具体审议提案如下: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葛长伟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葛长伟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3。

相关事项说明: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同意葛长伟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2)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将葛长伟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3)葛长伟先生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A股股东

(1)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首层大堂前台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股东单位公司印章,单位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f.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0-87550265,020-87550565;传真:020-87554163;电子邮箱:gfzq@gf.com.cn。

2、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51楼,邮政编码:510627。

3、联系人:王硕、刘伯勋。

(三)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五、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葛长伟先生简历。

特此通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76,股票简称: 广发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

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性质:

□国有法人 □境内一般法人 □境内自然人

□境外法人 □基金、理财产品等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 股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76;投票简称:广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A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葛长伟先生简历

葛长伟,男,1965年7月生。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5年7月至1992年5月历任安徽省人大财经委科员、助理秘书、副科级秘书、主任科员,1992年5月至1995年10月任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科员,1995年10月至1996年10月任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1996年10月至1999年12月历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正处级秘书,1999年12月至2000年10月任安徽省计委主任助理,2000年10月至2001年11月任中国神华集团运销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销售部经理,2001年11月至2003年12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正处级秘书,2003年12月至2006年1月任国务院办公厅副局级秘书(其间:2004年9月至2005年12月挂任山东省聊城市委副书记),2006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2007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正厅局长级),2007年12月至2011年2月任广东省委副秘书长,2011年2月至2011年9月任广东省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任广东省清远市委书记,2012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广东省清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8年3月至2021年5月任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其间:2018年10月至2021年5月任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葛长伟先生于1985年7月取得安徽大学文学学士学位,于2000年11月完成安徽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葛长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相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2年1月10日形成决议,选举周锡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

周锡太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告之附件。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周锡太先生简历

周锡太,男,1964年10月生。周锡太先生1985年7月至1990年10月任广州中医学院助教,1990年10月至1990年12月任广东省委党校助教,1990年12月至1995年7月历任广东省委第八办公室副科级干部、正科级干部,1995年7月至1996年7月任广东省期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1996年7月至1998年10月历任广东省证监会主任科员、监察部副部长,1998年10月至2008年2月历任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监察部副部长、稽查处副处长、稽查一处处长,2008年2月至2010年8月历任中国证监会法律部调研员、诉讼复议处处长,2010年8月至2015年4月任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2015年4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党委书记、专员,2018年2月至2019年10月任华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拟任副总经理。周锡太先生自2021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自2021年8月起担任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委员。周锡太先生于1985年7月取得华中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周锡太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在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3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监事共同提议召开本次会议,并推举监事周锡太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推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推举周锡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集人,负责在监事长空缺期间,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会议。该任职自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至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之日止。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周锡太先生的简历请参见2022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非执行董事李秀林先生和尚书志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范立夫先生、胡滨先生、梁硕玲女士和黎文靖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传辉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葛长伟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相关事项说明: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同意葛长伟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2)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提名葛长伟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3)葛长伟先生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葛长伟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告之附件。

二、审议《关于聘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同意该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崔舟航先生担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崔舟航先生正式履行上述职务尚需通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向监管部门履行备案程序。

崔舟航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告之附件。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同意该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吴顺虎先生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吴顺虎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告之附件。

四、审议《关于设立产业研究院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研究驱动的经营模式,加强研究对公司核心业务的推动和支持、及国内外的专业交流,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产业研究院,作为公司一级部门。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五、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2年2月10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8会议室召开。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葛长伟先生、崔舟航先生和吴顺虎先生简历

葛长伟先生简历:

葛长伟,男,1965年7月生。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5年7月至1992年5月历任安徽省人大财经委科员、助理秘书、副科级秘书、主任科员,1992年5月至1995年10月任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科员,1995年10月至1996年10月任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1996年10月至1999年12月历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正处级秘书,1999年12月至2000年10月任安徽省计委主任助理,2000年10月至2001年11月任中国神华集团运销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销售部经理,2001年11月至2003年12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正处级秘书,2003年12月至2006年1月任国务院办公厅副局级秘书(其间:2004年9月至2005年12月挂任山东省聊城市委副书记),2006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2007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正厅局长级),2007年12月至2011年2月任广东省委副秘书长,2011年2月至2011年9月任广东省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任广东省清远市委书记,2012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广东省清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8年3月至2021年5月任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其间:2018年10月至2021年5月任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葛长伟先生于1985年7月取得安徽大学文学学士学位,于2000年11月完成安徽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葛长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崔舟航先生简历:

崔舟航,男,1984年3月生。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09年7月至2012年8月任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职员,2012年8月加入本公司风险管理部,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本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8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本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19年7月起任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任本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2021年12月起任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经理。崔舟航先生于2006年7月取得北京大学理学学士、经济学双学士学位,2009年7月取得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9年12月取得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

崔舟航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顺虎先生简历:

吴顺虎,男,1969年12月生。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92年7月至1995年8月任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现名山东女子学院)教师,2000年5月至2005年2月历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部副主任、主任、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5年3月至2006年6月任中国证监会风险处置办公室主任科员,2006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调研员,2011年1月至2017年7月先后任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中新汇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任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起任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合规负责人,2018年8月起任本公司合规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吴顺虎先生于1992年7月取得山东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8年7月取得山东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于2001年7月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吴顺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