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进口冷链食品(含进口水果以下同)依旧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三专三证四不”要求。三专即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三证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四不即不得生产经营“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相应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落实总仓监管制度。从即日起,凡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批发经营主体包括商场超市、水果店、餐饮主体以及其他零售经营主体在购进进口冷链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报备,备案内容包括:进口冷链食品数量、品种、规格、批次、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从业人员名单;承运车辆车号、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运输线路、目的地及“三证”情况。进口冷链食品运抵后,需先进入集中监管仓统一管控严格落实“批批检测、件件消毒”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完成预防性消毒后方可离开集中监管仓,持“总仓”出仓证明“电子一票通”入市销售。

三、严格执行进口食品追溯制度。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使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填报工作,保证填报的追溯数据信息真实准确,落实出入库查验登记制度,确保冷链食品出入库和票据一致,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控可溯。广大消费者主动查验“总仓出仓证明”和“电子一票通”,不购买、不食用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四、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控。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每日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消毒、查验健康状况,对未完成全程接种人员不得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对所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接触冷链食品的一线工作人员落实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五、严查不明来源进口冷链食品。对于购进、使用、贮存、生产经营来源不明或脱进口标识包装销售及自行分装销售不能证明其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六、落实企业主责诚信守法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和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奖励。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追究责任。(举报电话:110、12315)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白银市商务局

白银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0日

★来源:白银市场监管

年货摊位

大咖来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