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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又靠身边人?女子举报公务员丈夫出轨公款消费,纪委为何含糊其词?#大v快评 #纪委回应女子举报丈夫 #江苏一女子举报公务员丈夫

1月10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获得的两份武汉市新洲区住建局文件显示,被曝与他人有染的武汉新洲公职人员朱某,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认定“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给予降级、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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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被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此前上游新闻报道《武汉一公职人员被曝与他人妻子有染 回应:接受处分,打算一起过日子》显示,去年11月29日,彭先生前往武汉市新洲区纪委监委,以及新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该局一科长朱某在他和前妻婚姻存续期间,与其前妻有不正当男女关系。11月30日,朱某来到他家寻衅滋事,方式包括砸门、言语威胁等。

对此,朱某和彭先生的前妻史女士均表示,两人已做好被组织处理的准备。举报信事件,影响不了两人打算结婚的决心。

▲举报信中附带的家中监控截图。图片来源/举报信

据新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住建(2021)46号文件显示,朱某,男,41岁,2005年10月在新洲区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工作,2019年5月至今在区住建局消防中心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九级。

2018年8月,朱某被派驻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建管办检测中心联合验收窗口负责消防验收工作。同年底,与同在行政服务大厅工作的女性人员史某某相识,并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2021年5月起,二人多次在史某某家中约会,被史某某家中视频监控录下,被史某某丈夫发现。史某某丈夫因此于2021年11月通过诉讼与史某某离婚。随后,史某某丈夫将家中所录不雅视频在网络上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11月29日晚,朱某因史某某丈夫索要赔偿通过电话对其进行威胁恐吓,并上门滋事,损坏其财物。2021年12月2日,朱某因故意毁财,被区公安分局予以行政拘留10日。

上述文件认为,朱某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故意毁财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朱某降级处分。

新洲区住建局文件另一份文件显示,依据相关规定,应当给予朱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其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经研究,决定给予朱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前报道:

武汉一公职人员被爆与他人妻子有染 回应:接受处分,打算一起过日子

建设局回应“公职人员与人妻有染”:已收到举报,正处理

12月1日,一封“武汉一科长与他人妻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举报信在互联网流传。12月2日,举报人彭先生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虽然举报信在互联网疯传不是其本意,但文中所述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希望那个科长受到应有的处罚”。

对此,被举报的公职人员朱某和彭先生的前妻史女士均表示,举报信扩散后,两人已做好被组织处理的准备。举报信事件影响不了两人打算结婚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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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先生举报信的部分内容。图片来源/举报信

举报信:男子称举报后受到人身威胁

在互联网上疯传的举报信,由男子崔某所发。

12月2日,崔某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与举报人彭先生是朋友。前几日,他在彭先生微信朋友圈看到举报信和私密照片后,询问彭先生是否属实?能否转发?两个问题得到肯定答复后,他转发了举报信和私密照片。

崔某说:“说实话,看到网上疯传举报信,我也很慌。虽然经过了当事人同意,但有没有侵犯别人隐私?我要不要去派出所说明情况?”

彭先生称,11月30日晚,他将举报信和私密照片上传至微信朋友圈,本打算设成私密,因疏忽设置成了公开可见。朋友前来询问,他干脆同意对方转发。两三小时后,举报信疯传,他感觉不妥便将此条朋友圈删除。

12月2日,彭先生表示,举报信疯传虽不是他本意,但内容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他已向警方说明相关情况。

举报信显示,11月29日,彭先生前往武汉市新洲区纪委监委和新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该局一科长朱某在他和前妻婚姻存续期间,与其前妻有不正当男女关系。11月30日,朱某来到他的家中寻衅滋事,包括砸门、言语威胁等。彭先生希望相关部门重视此事,让朱某受到应有处罚,并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举报信还配发多张私密照片和“七言绝句”。

照片显示,客厅沙发上,一男子和一女子有多次亲密举动。“七言绝句”中提及,彭先生想要40万元的赔偿。

▲举报信中附带的图片。图片来源/举报信

举报人:2018年底发现出轨“苗头”

彭先生介绍,因工作关系,他常年在国外,史女士带着孩子在武汉生活。2018年底,他发现妻子史女士有了出轨的“苗头”。“她经常骂我,我一年能赚20万,还骂我无能,我怀疑我被PUA了。我看到她和一个男的有亲密举动,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那个男的是谁。”

彭先生介绍,2021年4月,朋友告诉他,史女士与一男子有亲密举动。他打探得知,男子是朱某。2021年9月,他意外在家中发现了一个摄像头,调出监控录像后,拿到史女士和朱某出轨的“铁证”。2021年10月,他去法院起诉离婚。2021年11月,两人正式办理离婚手续。

彭先生称,判决时,两人已将财产分割完毕。他之所以还要40万元赔偿,是回国的路费和误工费。

彭先生反复强调,朱某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他希望朱某得到应有的处罚。

彭先生说:“这个事处理完了,我回国外上班,把孩子拉扯大,受伤害最大的还是孩子。”

被举报人回应:愿意接受处罚已打算结婚

被举报科长朱某的亲戚介绍,2020年,朱某与妻子离婚,其中一个原因是朱某卷入民间借贷纠纷,经济状况很糟糕。“他离婚家里都反对,但和史女士走到一起,家里人是今年9月才知道。彭先生是9月开始反映的。”

朱某称,他和史女士于2018年底认识。在史女士和彭先生闹离婚期间,两人关系更进了一步。监控拍下的亲密照片不能说明他和史女士有实质性的男女关系。

朱某介绍,11月29日,彭先生向新洲区纪委监委反映情况后,他被要求配合调查。他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但他和史女士是真爱,两人打算结婚过日子。

针对彭先生提及的寻衅滋事一事,朱某说:“敲门声音大,是他不出来,我想让他出来沟通。确实说了一些狠话,但那是气话。”

史女士介绍,她和彭先生于2016年结婚,彭先生在婚后没有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两人感情一直不好。她和朱某同在一个服务大厅办公,相处久了,动了真情。举报信在网上扩散后,他俩已想到最坏的结果,但影响不了两人结婚过日子的决心。

史女士称,她是个临时工,朱某并非科长,只是一般科员。

“他(彭先生)想怎么闹,怎么闹,我面对。我就觉得对不起孩子。”史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