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新州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缉枪治爆线索摸排工作中掌握到新州镇弄桑村村民王某非法持有枪支,民警依法对其住宅进行检查时,查获一支射钉枪、射钉枪弹药20余颗。随后,民警依法传唤王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经询问,王某对自己非法改装枪支、使用枪支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提醒: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具有很大的潜在危险性和社会隐患,直接影响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直接非法流入市场和社会的枪支,给部分有预谋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危害性极大的犯罪工具,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性,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不要私藏、制作枪支,如有发现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隆林公安

百色车找人,人找车,货找车,车找货!戳这里!

我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