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昨日公示了全国35家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备案名单。

这35家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分别为: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河北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吉林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原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湖南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陕西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青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大连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名单由省级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并予以公告,同时向证监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