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有云: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耳顺之年也就是六十岁的人,六十而耳顺的意思可指人到了这个年纪,有着丰富的人生经验。即使是对那些于己不利的意见也能够正确对待,但事实上人心难测,有些人即使到耳顺之年也听不进好言相劝。甚至在这该看清人生的年纪,依然是非不分,走向罪恶之路。

比如说浙江嚣张杀人犯许德勇,年过六十的他不光为欲望残害8人,还在庭审上大放厥词。今天便来说说这位嚣张杀人犯的一生,许德勇,生于浙江省诸暨市马剑镇某村的一户普通农民家庭。父母都是面朝黄土的农民,老实巴交了一辈子,许德勇却并未继承他们这种温和、踏实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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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脾气暴躁,但凡有一点小事不如他意,就是破口大骂、拳打脚踢。当然,性格不好并非是他走上罪恶之路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还是他的好逸恶劳。跟父母的勤恳不同,许德勇从不想踏实工作养家糊口,只希望从事一些不需要太累就能轻松赚钱的工作。他羡慕有钱人的潇洒安逸,却不肯通过自己的双手努力致富,心里不由生出犯罪的萌芽。

还是年轻小伙的时候,许德勇便开始四处盗窃为生,没少因此入狱。一九七九年十二月罪行暴露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许德勇多次盗窃已构成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判入狱十四年,九零年才释放出狱。

然而十几年的牢狱之灾并未能让他有所悔改,此时的他已经一大把年纪了,依然想着重操旧业。这一次不同上一次的盗窃,许德勇的罪转向了抢劫,一九九一年四月他与同伙马振宏在义乌实施入室盗窃。不巧的是恰好房屋主人提前回来,跟他们撞了个正着,害怕罪行的败露的许德勇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其杀害。

可怜这对中年夫妇,只是因为想要制止歹徒的犯罪行为,就无辜丧了命。第一次开杀戒后,许德勇一发不可收拾,钱花光后再次伙同跟他有一样心思的几人实施抢劫。1991年9月25日,伙同卜某在嘉兴抢劫杀人,其实中间他曾被发现过。一九九三年落网,可当时警方并未发现他杀人一事,只发现了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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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这一次入狱依然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是十二年,二零零零年提前出狱。眼见警方没有发现他的罪行,许德勇越发嚣张,再度联合同伙许攻卫等抢劫杀人。还特意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枪支,只为了更好的作案,连连作案终于让警方意识到浙江有个犯罪团伙。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零时50分许,许德勇在睡梦中落网,作案用的枪支被当场缴获。

他大概也清楚自己逃无可逃,直接承认了犯罪事实,许德勇二十年来背负了五起血案杀害8条人命。其中包括一名十个月大的婴儿,小小孩童什么也不懂,许德勇却不肯放过她。听闻许德勇落网,女婴的奶奶捏着孙女照片哭着说:我哭了整整十年,苍天有眼,今天算是看到了许德勇的下场!

但受害者的哀求与受害者家属的眼泪,却并未唤起许德勇的良知,他落网后承认罪行却丝毫没有悔改之心。庭审现场甚至大放厥词,称:讲“对不起”没用,希望法庭从重从快处理,只求速死。且不同于四个同伙的浑身发抖,在整个过程中,他始终抬着自己的头。最后宣判时,又非常淡定:没什么可说,就是来拿死亡判决书的。

因司法程序被邀指定到场的律师都气得怒道:许德勇十足就是个恶魔!整整32年,两度入狱的许德勇罪行累累,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入户抢劫的、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持枪抢劫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买卖枪支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终以抢劫罪判处许德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起初表现冷静的许德勇,一听到死刑判决立马怂了,始终昂着的头微微晃动。

脸露出死灰色,随后强作镇静站定,这个恶魔在面临死亡时也不可避免的露出了恐惧神色。可无论如何,他的罪行已经犯下,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许德勇被执行死刑。随着一声枪响,许德勇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他的伏法终于告慰了被害者以及被害者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