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是存在合理不合法,或者合法却又不合理的现象的。

合法是指合乎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的行为。

合理是指合乎公众对事件积极道德评价结果的行为。

下面我们举个例子,并紧紧围绕这个案例来分析。比如:一个出租车司机运送乘客过程中,车上怀孕女子突然大出血,司机一路闯红灯去到医院,最终母子平安。

本事件违反了交通法律,但事出有因却能被情理所包容,司机要想获得免除法律责任并不是自动完成的,需要到交警队去申诉,获得认可后被免以处罚,记住是免以处罚,不是取消违法行为。

01 为什么司机闯红灯的行为,明明是为了他人的利益,最后还是违法行为?

这是法律存在的价值所体现,不管因为什么行为,法律规定不可能提前包含方方面面,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让社会秩序得以按照规定的方向去进行,这样可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障更多的人的公共利益。

司机闯红灯送孕妇的行为是了她的生命安全着想,但在闯红灯的过程中,没有谁可以确保他的驾驶行为一定安全,不会侵犯其他人的合法利益,假如在此过程中把一个正在过马路的老人撞到了,是不是就扰乱了交通秩序并侵犯其他人正常的道路通行权利,同时也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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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违法行为虽然有合理的因素存在,但合理的因素并不能消灭违法行为的违法性

合理是我们通常评判一个事件最直观的感受,内心正义充斥,向往着法律和道德最美好的驱使。

但就事件本身来说,或者就一个违法案件来说,法官也好,行政执法者也好,都会在行使执法权的时候兼顾考虑法理、情理的兼容性,毕竟每一个案件的最终目标是要引导公众在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并最终以身守法。

所以,就存在司机可以去交警队申请消除违法行为记录的情况,这时交警会根据当时事件的紧迫性和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危害较小,而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免以处罚。

结语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更多正能量行为的引导,每一个观众看到司机送孕妇的行为都会发自内心感动,觉得大爱无疆。所以合乎情理更容易受到公众所追求,而合乎法理不一定会被所有人所接受。

甚至,总有人说法律不外乎情理,从某种层面来说是正确的,但并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都以用此标准去衡量。

当然,大多数行为合法与合理是一致前行的,所规范和约束及保护的利益并不冲突,对绝少部分的冲突事件,可以在执法过程中,寻求一种平衡来弘扬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