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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栏目播出,合肥一公司规定员工迟到1次扣1千,员工小程因11月份迟到三次,被扣3000元工资的新闻事件。# 合肥一公司规定员工迟到1次扣1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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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法律对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起学法律】

1、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什么是“克扣”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或者克扣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其中“无正当理由”,既包括劳动合同的理由,也应包括法定理由。

3、上班迟到可以扣工资吗?

用人单位为规范员工考勤,规章制度中往往存在迟到扣工资的规定,但也应当张弛有度。通过聊天记录内容可以看出该员工每月工资为五千多,该公司规定迟到一次扣一千,加重劳动者的违纪责任,直接导致的后果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被不当减少。所以即便公司有完备的员工考勤制度,该规定也违反公平原则,不具有合理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合理对价,即使劳动者存在迟到、早退、旷工的行为,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缺勤时间扣减相应工资,不得扩大劳动者的违纪后果。

因此,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