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新闻网讯(记者张文娟) 达到增加垃圾燃烧量、增加发电量,提高公司效益的目的,太原一家能源公司竟私自篡改烟气监测系统量程数据,非法排放污染物。1月4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经该院支持起诉,省城首例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日前有了判决结果。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赔礼道歉,赔偿环境损害赔偿金6172万余元。
2016年至2019年,太原市同舟能源有限公司为增加垃圾燃烧量、增加发电量,提高公司效益,私自篡改烟气监测系统量程数据,导致烟气监测系统不能正常反映实际污染物等排放值,非法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损害。案发后,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排查刑事案件发现线索后主动作为,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由检察长宁建新担任办案组组长办理此案。其间,检察机关提前与侵权人磋商,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了相关情况。 2020年8月31日,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后,市政府成为本案赔偿权利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随即积极督促赔偿权利人作为诉讼主体提起生态环境赔偿诉讼。在市政府指定市生态环境资源局提起赔偿起诉后,检察机关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参与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之诉。最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同舟能源有限公司赔礼道歉,赔偿环境损害赔偿金6172万余元,并承担全部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