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秦慕风
总是有很多人,将失信人和失信被执行人混为一谈,认为只要失信就是“老赖”。这样的偏见,除了增加债务双方之间的矛盾,让债务化解更加困难,甚至直接导致债务人进入“老赖”行列。
失信被执行人肯定是失信人,但是失信人不等于“老赖”!
什么是失信人,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人,字面意思就是在约定的时间内,违背了承诺,没有按时履行偿还义务的债务人。
比如一笔借款到期了,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行偿还,从法律层面上来说,那就是违背了承诺。
而债权人随时可以依据债务合同起诉。当然,失信的因素也包含很多情况,比如有恶意逃废债的,也有暂时失去了偿还能力的而失约的。
失信被执行人,首先是失信人,然后不能跟债权人达成和解,甚至抗拒法院执行的行为的债务人,被称为失信被执行人。
从法律上来说,失信人属于道德范畴,属于民事纠纷;而失信被执行人,除了道德,民事纠纷以外,还触犯了法律。
对于债权人来说,有的可以给予债务人宽限,减免,分期;也有的债权人不分青红皂白的起诉。
失信被执行人包含失信人,而失信人不一定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在债务关系中,如果债务人被迫成为失信被执行人,那么债务纠纷的化解难度将大大增强。
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对于债务纠纷的化解有哪些影响?
很多债权人认为只要将债务人的失信行为纳入刑法,或者法律更严肃一些,债务纠纷就能化解,“老赖”的数量就会减少。这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当今的经济环境,金融环境,依靠法律来规范债务纠纷,是不现实的。归根结底,债务纠纷形成的原因,很大概率上不是因为债务人是不是诚信的问题。
那么,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之后,对于债务纠纷的化解有哪些影响呢?
其一,债务人失去偿还能力之后,不能够很快恢复创造力。
如今的债务催收,没有一套完善且有效的机制,只要债务人还不上钱,就一个字:逼。
催债已经演变成了逼债,认为钱是逼出来的!其中包括债权人或者催收团伙的强势催收,包括使用暴力和软暴力,对债务人人身,精神,行动进行打击。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很多行为让债务人丧失了创造能力。
比如将债务人困住,比如骚扰他们的工作,破坏他们的生产经营。还比如到处散布债务人的各种信息,致使债务人失去合作,创造财富和价值的机会。
更重要的还有诸多的限制,困住债务人的手脚!
债务人都被困住了,有的连生活都难以保障,债务化解不就是一句空话吗?
其二,债务人无力偿还之后,社会环境不利于债务人从逆境中走出来。
债务纠纷之所以不能尽快化解,其实跟当今的社会氛围有很大关系!
“老赖”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还不起债,没钱还债已经成了被谴责,鄙视的对象。
似乎债务人就不应该存在,将他们边缘化,落井下石。
在这样的环境中,他们的机会只能越来越少,挣钱的能力越来越弱,偿还债务的可能越来越小!
对于绝大多数债务人来说,只不过是失败了!
但是谁想故意失败?失败了就被抛弃,被唾弃,被落井下石?
社会的进步,不仅要接受成功,更要能包容失败!
而债务人纠纷的化解,同样也需要面临这样的风险!天下没有任何一个事业能够100%的成功!
如果失败了,就让他们万劫不复,那么社会如何进步,未来谁还敢创业,债务又该如何化解呢?
债务人的生死,在债权人的手里!
实际上,只要债务关系没有恶化的前提下,债务纠纷很快都能得到化解。
原因很简单,债务双方之间没有矛盾,没有隔阂,债务人的心理压力就会很小;心无旁骛,没有阻碍,能大大提高债务人的创造能力!再者,双方没有矛盾,债务人反而心生愧疚,还债的主动性会非常高!
反之亦然!
但是,很多债权人根本就不给债务人这样的机会,其一是怀疑债务人不还债,是把财产转移;其二是因为害怕不逼他们,钱就要不回来了。
事实上,有钱的不用逼,没钱的逼也没用!
当然,对于恶意逃废债的,你逼与不逼,都没有意义!这种行为也是可耻的!只能提醒大家,出借的时候,不要利令智昏!
很多债务人因为失败了,失去了偿还能力,也就是失去了信用,越是如此,债权人越是步步紧逼,处处设限,债务人雪上加霜。
对于没有偿还能力的,失信之后,就会顺理成章地变成失信被执行人,因为他们别无选择!
失信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哪个更容易化解债务纠纷,这不言而喻!
写在最后:
世上没有早知道!
如果知道债务人会偿还不了债务,谁会出借!
债务人要知道自己会破产,也不会举债创业!
所以,失信人不等于“老赖”,切勿将他们一棍子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