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全面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特别是在2月15日至5月15日林草防火特险期、3月我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3月最后一周宣传周、119消防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我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截止12月底,各播出机构及新媒体各平台刊播相关宣传稿件2180余条;播放公益广告1500余次。通过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提高了全民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思想认识,营造了全民关注、全民支持、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社会氛围,保障了森林资源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