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愤,女子结婚时体重150斤,被丈夫和婆婆家暴后跌至70斤去世。

此事发生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小英与丈夫张某结婚后,便长期遭到丈夫和婆婆的殴打、虐待,事发前小英不慎摔伤后一直在养伤。

婆婆拿着鸡毛掸子抽打小英叫其起床,见小英趴在床上不动,于是又去拿了火铲子拍打小英,两天后小英在家中死亡,经过鉴定系受到外力作用并发症死亡,目前,张某母子因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提起了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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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真的是嫁错了人,婚前150斤的人,在死亡时竟然只有区区70斤,竟然不到之前的一半,可以想象小英生前遭受了怎样的折磨。本案中,张某母子长期对小英进行打骂、虐待,由于三人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原则上,张某母子对小英的长期、持续性的打骂虐待行为,应当认定为虐待罪,为何却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了刑事责任?其实,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在一些方面是比较相似的,如果张某母子出于对小英进行摧残和折磨,并不具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那么其行为构成虐待罪,如果主观上有伤害身体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那么就是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两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致人死亡的话,其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处罚。一个是最高七年有期徒刑,另一个却是十年起刑,显然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要比虐待罪严重的多,当然,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是其婆婆殴打导致的并发症死亡,如果张某对此没有实施殴打行为,最终其可能会承担虐待罪,而非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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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让人疑惑的是,小英为何长期遭受家暴却不反抗,或者不寻求帮助,就这样忍受,从而遭到了两人长期的虐待?如果小英反抗了,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再或者提起了离婚,是不是这样的悲剧就可以避免,确实让人反思。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