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古代人读圣贤书,讲仁义礼智信,对于人的品格和操守十分看重,在选拔任用官员的时候,重点要考察一个人的道德品性。高尚的道德情操在几千年的漫长延续中不断结出新的花朵。在新中国成立后,人们依然讲求高尚的品德。这种品德融化在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因为特殊的原因,开展了十年文化运动。在文革时期,有的人思想偏离了原有的轨道,开始趁乱生事,在黑龙江宾县就发生了一起特大事件,影响十分恶劣。这也是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案件,轰动一时。这就是王守信贪污腐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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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机上台

王守信是黑龙江省宾县燃料公司的经理,原本她没有这么大的权力,在文革时期,她投机倒把,趁乱将原来的经理拉下台。自己当上了燃料公司的经理,除此之外,她还加入组织,成为党员并且兼任了燃料公司的党支部书记一职。可以说,当时的王守信一手掌握经济大权,一手掌握公司大权。在公司她绝对是说一不二的人物。因为王守信权力很大,在公司没人敢反抗她的命令,所以,很多人为了讨好她,帮着她干一些投机倒把的事情。

刚开始时,王守信胆子并没有这么大,她在当会计的时候,在大订单中才敢抽取少量的钱。她一直保持着少量多次的做法,以免被别人发现。后来她自己做了公司的一把手,胆子就开始大了起来。不管大小订单,只要公司有钱入账,她都会从中攫取一部分。王守信的胆子就像是吸血虫一样,贪得无厌,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她丧失了理智,泯灭了人性。她的胃口越来越大,做事更加的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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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势力

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而且为了自己方便贪污,她把自己的亲朋好友都拉下来水,这些人就像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啰嗦一气,最终在这些人的相互配合下,她们贪污了五十多万元的公款。五十万如果放在现在的社会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更何况是八十年代,那个时期的五十万相当于现在的几千万,数目惊人,实属让人咋舌,当他们的罪行被揭露后,他们矢口否认贪污事实。

王守信联合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签订同盟约定,否认贪污,而且还指派其中一人销毁证据。情节十分严重,最后检察院法院起诉王守信,最后法院判处王守信死刑立即执行,其他犯罪人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判刑。

法不容情

在判处结果出来后王守信依然不罢休,她还是不肯认罪,认为自己做的没错,是其他人冤枉了她。根据国家规定,死刑犯在执行死刑期间,要在审判现场绕场一周,当法警把王守信带到篮球场进行审判的时候,按规定绕场。王守信即便是被沉重的手铐脚铐束缚,依然不规律,不按要求执行,在绕场时,她上蹦下跳口出狂言,说自己无罪。

因为闹的十分厉害,最后只能取消绕场环节,直接对王守信进行审判。当她听到被判决死刑后,还是不服气,还要大声喧闹,最后她只能被法警控制,不让她出声,之后她被带上警车前往刑场。

因为当时是冬天,天气特别的冷,法警为王守信戴上了围巾抵御寒冷。到达刑场后,按照要求,王守信需要跪在地上才能执行死刑。可是王守信坚决不配合法警工作,在多次劝说后,法警只能强行将她按倒在地。要看生还无望,王守信只能乖乖听话。法警在指挥下,将子弹射入王守信头上。这个罪大恶极的女人终于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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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古人常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王守信作为公司重要人物,不仅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反而胆大妄为,以权谋私,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她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人。更重要的是,她让国家财产受到损失。她个人的行为损害国家利益,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按照王守信的级别,她其实算不上官,可是手握权力的她却把法律和制度抛到九霄云外,只能说贪字头上一把刀。管不好自己的手就管不好自己的乌纱帽,这是一个特例,但也是一个警钟,警醒那些胆大妄为的贪官,守住底线,法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