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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速报》了解到,该案被告人杨明升,男,1958年出生,大学文化,钟祥市教育局退休干部(正科级),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9年6月29日被钟祥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9月20日被钟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5日被执行逮捕。

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明升犯受贿罪,于2019年10月22日向钟祥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钟祥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经审委会讨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并于近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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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08年5月至2011年7月,被告人杨明升利用担任钟祥市教育局党组成员、组织人事科科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作调动、职务晋升、学生入学、教师招考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7.7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1、2008年5月,钟祥市文集小学教师为调往钟祥城区任教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5000元。

2、2008年5月,钟祥市柴湖小学教师为调往钟祥城区任教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5000元。

3、2008年7月,钟祥市个体老板张林为女儿张晨曦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到钟祥一中读书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其经营的餐厅内送给杨明升人民币20000元。

4、2008年7月,钟祥市志强职业中学副校长刘安兵为妻子苏旭凤从石牌三中调往钟祥城区任教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杨明升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10000元;同年12月,苏旭凤被调入钟祥市第五中学任教,刘安兵为感谢杨明升给予的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5000元。

5、2009年9月,时任钟祥市丰乐中学副校长李本云为职务晋升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钟祥市职业高中附近送给杨明升人民币5000元。

6、2009年11月,时任钟祥市胡集镇教育办事处督导员何家国为女儿何欢欢能够分配到胡集镇学校任教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10000元。

7、2009年11月,原钟祥市邮政局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沈某1为女儿沈某2能够分配到胡集镇学校任教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10000元。

8、2009年11月,时任钟祥市新堤小学校长周某为女儿周芬芳能够分配到钟祥市新堤小学任教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10000元。

9、2010年上半年,钟祥市第三中学教师程大丰为女儿程婧能通过教师招聘笔试考试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10000元;同年8月,程大丰为感谢杨明升在程婧参加教师招聘面试过程中给予的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10000元。

10、2010年7月,钟祥市官庄湖职工王继霞为儿子王璨能够分配到钟祥市职业高中任教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20000元。

11、2010年7月,张德清为女儿周倩倩能够分配到钟祥市任教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委托其在钟祥市教育局机关食堂任厨师的朋友刘立伟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10000元。

12、2010年7月,时任钟祥市实验中学教师尚大伟为女儿沈士娟能够分配到钟祥市任教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10000元。

13、2010年8月,时任钟祥市楚源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魏正海为妹妹魏华从旧口镇罗集二中调往钟祥城区学校任教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杨明升的家中送给杨明升人民币20000元。

14、2010年8月,钟祥市承天小学教师黄智敏为感谢杨明升将其从丰乐镇希望小学调往钟祥城区学校任教给予的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5000元。

15、2010年8月,钟祥市安康食品专卖店老板李清华为女儿李秋灵能通过教师招聘考试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其经营的专卖店内送给杨明升人民币10000元;同年10月,李清华为感谢杨明升在李秋灵参加教师招聘考试过程中给予的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10000元。

16、2010年8月初,钟祥市鄂电萃宇公司退休职工李永翠为女儿孙素参加教师招聘考试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委托钟祥市新宇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某送给杨明升人民币12000元。

17、2010年8月,艾某为女儿李皎莹能通过教师招聘考试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委托时任钟祥市文集镇党委书记彭中(已故)经时任文集镇教育办事处主任陈某1送给杨明升人民币10000元。

18、2010年8月,时任钟祥市冷水镇教育办事处教育督导员为女儿能通过教师招聘考试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10000元。

19、2010年8月,邱少峰为女儿邱苗苗能通过教师招聘考试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委托时任钟祥市三中校长吴定虎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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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年8月,张翠萍为女儿余晓慧能通过教师招聘考试向杨明升寻求帮助,与时任钟祥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科长张秋菊一同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10000元。

21、2010年8月,时任钟祥市新堤小学校长周某为侄儿周腾飞能通过教师招聘考试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10000元。

22、2010年10月,钟祥市个体经营者时振华为感谢杨明升将其妻子寇艳芹从丰乐镇希望小学调往钟祥实验小学任教给予的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5000元。

23、2011年上半年,原钟祥市长寿二中教师周志荣为儿子周俊从长寿镇职业高中调往钟祥市职业高中任教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20000元。

24、2011年上半年,叶家涛为女儿叶青能通过教师招聘考试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委托时任钟祥市新堤小学校长周家祥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5000元;同年7月,叶家涛为女儿叶青能通过教师招聘面试考试寻求杨明升的帮助,再次委托周某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5000元。

25、2011年上半年,原钟祥市丰乐镇希望小学教师宁良华为其儿媳罗静静从丰乐镇希望小学调往钟祥城区任教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10000元。

26、2011年7月,王继明为女儿王晓宇能通过教师招聘考试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委托时任钟祥市旧口镇教育办事处督导员曾庆新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20000元。

27、2011年7月,秦俊美为女儿高剑能通过教师招聘考试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委托时任钟祥市客店镇教育办事处督导员胡武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20000元。

28、2011年7月,钟祥市新宇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黄长明为女儿黄薇能通过教师招聘考试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委托该公司副总经理杨某送给杨明升人民币20000元。

29、2011年7月,钟祥市人民医院退休职工文道秀为女儿姜文甜能通过教师招聘考试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10000元。

30、2011年7月,时任钟祥市磷矿镇教育办事处教育督导员夏正林为其准儿媳周冲能通过教师招聘考试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10000元。

31、2011年7月,原钟祥市柴湖卫生院职工杨爱莲为女儿全会芳能通过教师招聘考试向杨明升寻求帮助,在杨明升的办公室送给杨明升人民币5000元。

2019年6月28日上午,被告人杨明升在获知钟祥市监察委员会找其核实相关情况后,主动电话联系钟祥市监委工作人员要求投案,钟祥市监察委员会于同日对杨明升进行留置调查。在留置调查期间,杨明升如实供述了上述受贿事实,并退清了全部违法所得。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钟祥市人民法院委托钟祥市司法局对杨明升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认为杨明升符合社区矫正条件。

钟祥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明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钟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明升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钟祥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杨明升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杨明升退清了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杨明升的犯罪行为和悔罪表现,可对被告人杨明升适用缓刑,所在社区亦同意对其予以社区矫正,钟祥市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告人杨明升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最终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杨明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二、对被告人杨明升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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