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解楚楚)2021年12月31日,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公告,经研究决定,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15人。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等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可通过河北党建网、河北人社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月4日9:00至2022年1月10日17:00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12: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17:00。

本次笔试在石家庄市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的成绩、是否进入面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陆河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划定。在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专业岗位,将适当予以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