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媒体记者从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黄乐平律师 处获悉,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将于12月31日上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有质疑者称,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凶案发生时,刘鑫在住所内,未对江歌施以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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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认为,刘鑫存在重大过失,导致江歌陷于危险并遭遇不测,事后刘鑫也没有及时救助。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江歌母亲需要通过多项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江歌遇害与刘鑫的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对江歌母亲有利的是,刑事案件在法院已经判决,有日本法院查明和认定的相关事实;但由于刑事案件中的法律事实,重点集中在陈世峰如何杀害江歌这一条线上,与刘鑫和江歌之间在案发前后的情况可能不是完全重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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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江歌母亲可以要求刘鑫赔偿的费用项目主要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他合理费用。
那么,这起案件,江歌妈妈能打赢吗?我认为,如果法官根据双方证据,能够认定刘鑫的行为在客观上给江歌造成了危险,并最终导致江歌遇害,那在民事责任上,刘鑫和陈世峰就是共同侵权,刘鑫也应该对江歌的遇害承担赔偿责任。只不过,由于陈世峰是直接加害者,责任大一些,刘鑫承担责任的比例小一些。
而即便不能证明刘鑫的行为与江歌遇害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是现有证据能够证明,江歌是因为保护刘鑫的权益而受到伤害的,刘鑫属于受益人,在直接侵权人陈世峰没有能力承担民事责任时,江歌妈妈请求赔偿,刘鑫应当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本案的结果,大概率刘鑫要赔钱的,只是赔多少的问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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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江歌案已经持续发酵了几年了,每次曝光时总能迅速占领头条,在“网红日抛”“明星月抛”的互联网时代也实属罕见,就有看客,质疑,江母是否有吃“人血馒头”或者说是“消费死者”的嫌疑?
看过江歌妈妈的一生的经历,就知道她把自己人生所有的寄托,都放在了女儿身上,如果没有这一场意外,江歌或许已经找到了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每天晚上还能像往常一样打电话给妈妈报平安;失去了女儿,她也一无所有了,中年失独是人生最痛苦的事情之一。
而刘鑫在事发后,屡次攻击、挑衅江母,虽然可能不违法,却始终在践踏社会公众朴素的道德情感和价值观,毕竟,江歌去帮助刘鑫是出于善心,刘鑫道德上应该有所亏欠。
但凡刘鑫处理得足够恰当,江歌母亲能觉得女儿走得不那么亏了,至少是救“人”一命,也算能稍稍释然,不能释怀,那就只能成为刘鑫一个人的“恶鬼”了。
江歌案,对于普通人来说,只是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却是一个母亲,短暂一生梦魇般的痛。#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宣判暂时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