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永山受贿一案。庭上,蒙永山被控受贿2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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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21年,被告人蒙永山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案件处理、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12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蒙永山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蒙永山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蒙永山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蒙永山已在今年8月被“双开”。经查,蒙永山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官迷心窍、跑官买官被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财物,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他人财物;执法犯法、以案谋私,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甚至在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期间仍然不知收敛;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处理、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身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蒙永山曾经官居副部级,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第7位主动投案的省部级官员,也是近年被查处的“政法虎”之一。讽刺的是,就在投案前不久,他还陪同其他领导干部赴地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导工作,并在调研中要求要认真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坚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决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再往前看,2019年9月,在青海省委中心组成员一次研讨会上,蒙永山做了主题为《学在深处 谋在要处 干在实处 永葆为民务实清廉政治本色》的发言,他当时还声称:检察干警必须将“干净”作为人生信条,始终牢记权力有边界、受监督,做到廉洁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检察办案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关键一道防线,要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今年5月25日,就在投案前一周,蒙永山还带队赴玉树州调研指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他强调,要继续在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自查自纠上下功夫,在讲清宽严政策、形成鲜明导向上下功夫,在加强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务实的方法举措,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推进。

别看蒙永山的“高调”唱得好听,事实上,他才是青海政法系统真正的“害群之马”。纪检部门的通报明确指出:“蒙永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如今,蒙永山出庭受审,其巨额受贿情节终于暴露在阳光之下,等待他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

资料来源:央视新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南方都市报等

编撰/杨鑫宇 编辑/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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