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出台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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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武汉市政府官网发布《武汉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2021版)》,该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预案》规定,重大火灾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燃烧面积在1000—2000平方米的普通建筑火灾;或者燃烧面积在600—1000平方米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化工和其他重要、特殊场所火灾。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燃烧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建筑火灾;或者燃烧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化工和其他重要、特殊场所火灾,随时或者已经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险情的火灾;

火警等级根据火灾事故等级划分,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重大火灾事故应升至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期间或者发生在政治敏感区域、重要地区的重大火灾事故;风力5级以上或者阵风6级以上、冰冻严寒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报告同一地点火警的电话持续增多,成灾迹象明显的重大火灾事故;其他情况认为需要升级的重大火灾事故。

《预案》明确,每年组织一次重特大火灾应急处置演练。根据灾害事故特点,预先制订灭火救援作战预案并将其录入系统,通过“119”接处警系统实行一键式调派;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距离灾害现场30公里以上或者行车时间超过30分钟的单位应当保留适当备勤力量;当达到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时,可不受此规则限制。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