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副中心2021#系列报道之58

毕业生引进过程中,城市副中心积极对接北京市新政策,追加毕业生落户指标,切实帮助重点企业解决人才引进问题。记者昨天获悉,2021年度城市副中心为重点企业共引进毕业生202人,产业引进毕业生数量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50%。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顺利推进毕业生引进工作,今年4月,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毕业生引进工作会,面向区内有引进需求的39家用人单位传达毕业生引进政策、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并与参会企业代表进行了现场互动交流,回答了企业关心的问题。同时建立毕业生工作微信群,与企业搭建沟通桥梁,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引进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今年7月,北京市毕业生引进新政落地,为服务好对区域有重大贡献的优质企业,城市副中心立即与企业对接,提前筛查优秀毕业生计划单列人员,力保新政策最大力度惠及区内企业。城市副中心充分考虑到产业的转型升级和产业对紧缺急需人才的需求,持续加大产业毕业生的引进力度。同时,通过科学系统地统计及摸排重点企业毕业生落户指标缺口,向市人力社保局申请追加指标共计97个。截至11月,追加毕业生指标已全部落实到位

下一步,区人力社保局将联合产业主管部门区投促中心,持续做好后续服务与监督追踪服务工作,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跟踪问效机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努力营造“近者悦、远者来”的人才生态,不断增强人才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为优质产业扎根副中心保驾护航。

原标题:追加落户指标!城市副中心今年为重点企业引进毕业生202人

来源 北京城市副中心报 | 记者 张程伟 通讯员 李文慧

早前报道:

北京发布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

符合这些条件可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引进

今年7月份,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明确北京市将建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对毕业生实行精准引进、分级管理。全国高校硕士及博士毕业生,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均可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引进。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且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都在引进范围之内。同时,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也参照执行。

引进毕业生重点保障城市发展需求

《办法》明确,引进毕业生重点支持北京市发展战略、重大规划实施、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城市运行等公共服务领域基本需求;扶持郊区、艰苦行业、基层一线发展;同时,参考当年需求及往年引进毕业生培养留用情况。各区围绕区域功能定位,综合考量用人单位发展前景、财税贡献、吸纳就业、培养留用毕业生等情况进行指标分配。

同时明确,对于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如果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且创办企业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创业企业又属于重点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或带动就业效果显著的,也可以申请办理引进。

明确用人单位和引进毕业生条件

引进毕业生的用人单位要符合四个条件:一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二是运行状况良好,依法纳税;三是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并办理落户手续;四是主管单位规定的本地区(系统)用人单位准入条件。

对于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与岗位匹配度高。办理引进时原则上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硕士及博士毕业生;二是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三是文化行业的编剧、导演、演员、舞台技术等岗位,可引进教育部批准的能够独立设置本科的艺术院校本科毕业生;四是体育行业的运动员、教练员、赛事运营等岗位,可引进全国性专业体育院校本科毕业生;五是郊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可引进省级师范类高校或其他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六是郊区医疗卫生系统医、药、护、技岗位可引进省级医学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北京市医疗卫生系统医、药、技岗位可引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毕业生。

营造良好引人用人留人环境

《办法》明确,引进毕业生工作实行“谁引进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监督管理责任机制。要求主管单位对毕业生实行为期三年的培养留用跟踪问效,用人单位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让毕业生了解单位发展、运行和落户年限等情况,保持引进毕业生队伍稳定。毕业生要做到诚实守信,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做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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