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怡帆)2021年以来,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大力实施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以“抓班子、带队伍”,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以“考核+”的队伍建设方式,积极响应省司法厅提出的“政治机关、法治部门、纪律部队”的队伍建设定位要求,全面推行“考核+”工作体系,为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考核+党建”政治建设走在前

(一)制定《沂水县司法局党建考核办法(试行)》。沂水县司法局为实现全县司法行政党建工作争先进位,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发挥考核评价的引导、激励作用,客观准确的评价考核对象现实表现,激发全局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依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临沂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沂水县司法局党建考核办法(试行)》。《办法》的实施让司法局党建工作水平获得巨大提升。

(二)制定《司法局关于党务工作者优先培养使用暂行办法》。让过去的党务人员“要我干”的拖沓作风转变为今天的“我要干”的奋勇争先格局。

 “考核+业务”能力建设评出来

沂水县司法局在历年的业务工作中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工作中存在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是,整个系统的干部职工存在着“只求过多去,不求走在前”的消极风气。为了打破这一不利局面,自2021年5月份开始,沂水县司法局实施“考核+业务”的评价体系,每个月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考核打分,逐项对业务工作进行一个定量和定性的评价,作为考核系统领导干部的业绩标准,考核结果与年底评先树优、绩效和干部使用挂钩,刺激了系统工作方式,强化了全体干部职工争先进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考核+宣传”深巷酒香飘出来

在抓好党建和业务工作考核的同时,沂水县司法局对宣传工作进行了“考核+宣传”的有益尝试。过去沂水县司法局的各项工作虽然都有很大进步,获得了很好的经验,但是由于系统干部职工囿于写作能力不佳或主动性不强,没有能力或不愿意费心费力地总结经验,宣传工作成效。“考核+宣传”的办法实施以来,系统宣传工作为之一新,呈现出“你追我赶”的喜人景象,撰稿意愿和数量水平均比考核前提高了10倍有余,一些很好的工作经验得以凝练上报,一些工作不足的调研得以被上级采纳,提升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