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李琳 魏宇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7日发布2021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两份负面清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和2020年版的清单相比,新版负面清单长度进一步缩减。这也是我国连续第五年缩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

2021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从33条和30条进一步缩减至31条、27条,压减比例为6.1%和10%。

值得一提的是,新版自贸区负面清单首次实现了制造业条目清零。在汽车制造领域,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在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领域,取消了外商投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的限制。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副司长吴红亮说:"这就意味着自贸试验区内,制造业领域对外资实现了全面的开放。这同时也是自贸试验区加大压力测试力度的一项举措。"

此外,新版负面清单在自贸试验区探索放宽服务业准入。比如,市场调查领域,除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外,取消外资准入限制等。

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说明部分还新增加了"从事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投资领域业务的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股份并上市交易的,应当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这一新增条款支持境内企业依法合规选择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进行融资,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吴红亮说:"这为从事负面清单禁止投资领域业务的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提供了政策空间,同时明确两个条件:外资不得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以及股比需要符合规定,这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

2017年至2020年,我国连续四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外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分别由93项、122项减至33项、30项,在金融、汽车等领域推出了一批重大开放举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表示:"在过去的一些年中,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实际上是在不断压缩的,压缩的过程也就是对外资不断扩大开放的过程,应该说它是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抓手。"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周年。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同世界分享发展机遇,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的实际行动。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突破万亿元,达104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