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28日讯(通讯员 李灿)近日,宜章检察院召开对欧阳某峰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会议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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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涉及水生资源保护领域,经宜章检察院审查查明,2021年3月29日,公益侵权人欧阳某峰带电打鱼机与欧阳某龙(17周岁)、李某亿(16周岁)在梅田镇杨家村河段(武水河支流)捕鱼,于15时许被梅田派出所民警巡查时现场查获,其共捕捞野生河鱼(标子鱼、石猴子鱼、清道夫)共120条。欧阳某峰在水域内以禁用的工具(电鱼机)非法捕捞水产品,已致使生态环境损害。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与会听证员阐明了此次需要听证的问题,同时还就欧阳某峰的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向与会听证人员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并促成公益侵权人与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县农业农村局达成磋商协议,由公益侵权人同意承担生态损害赔偿和增殖放流等民事义务。

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在听取办案人员介绍案情,向办案人员、拟被不起诉人提问等环节后,经过讨论与评议,一致认同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公益侵权人也表示自己已深刻反省,自愿承担民事责任,积极履行民事义务,改过自新。听证会结束后,公益侵权人、案件承办人和县农业农村局承办人在三方协商下,约定了举行增殖放流活动具体日期。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开展的公开听证能让群众“看得见”检察机关具体办案过程,让更多的人通过听证参与进来,真正实现了法律、社会效果的扩充和统一,希望今后该项工作在其他领域中也得到广泛推广。

宜章检察院表示,大自然是我们人类的立身之本,每个人都要高度和深度认识公益的重要性,下一步,检察院将继续以维护公益为切入点,通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属于我们自己的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