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一年后,四川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元峰出庭受审,并因犯受贿罪、贪污罪一审获刑11年半。12月26日,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李元峰受贿近2119万元,宣判后当庭表示不上诉。

南都记者注意到,李元峰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工作逾40年,去年被查时已退休近5年。最新通报显示,其在退休后仍未收手,继续收受贿赂并侵吞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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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约2119万元,当庭表示不上诉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此前通报,2020年12月30日,四川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元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9月4日,李元峰被开除党籍,并被取消享受的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南都记者从自贡中院获悉,12月26日,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李元峰犯受贿罪、贪污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法院查明,2003年至2020年,李元峰利用担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党委书记、院长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向四川省人民医院及辅导医院销售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王某等9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18.9498万元。2006年12月,该院监审处发现该院护理部结余账外资金150.95万元,时任该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的李元峰与其他三人商议后,决定4人分别保管该笔资金。李元峰退休后,将其保管的28万元予以侵吞。

据自贡中院披露,李元峰最后陈述表示认罪认罚,“充分认识自身行为的严重错误,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希望其他人员引以为戒。”

自贡中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李元峰犯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宣判后,李元峰当庭表示不上诉。

据自贡中院介绍,该案系四川法院近期受理的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四川省纪委监委、四川高院组织全省医疗系统共计2100余人,在自贡庭审现场和四川高院、全省30个中基层法院通过庭审直播视频同步旁听庭审,旨在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活教材’,让党员领导干部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教训。”

在该医院任职逾40年,退休后仍收受贿赂

公开简历显示,李元峰,男,汉族,1952年6月生,四川通江人,大学本科学历。

南都记者注意到,李元峰自1975年12月参加工作后就一直在四川省人民医院任职,历任该院医务处处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等职务。2007年4月,李元峰升任该院党委书记、院长,任“一把手”长达8年,其间兼任四川省科协副主席,四川省政协常委、文体医卫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2016年3月退休。

李元峰落马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于今年1月发表《医疗领域反腐:有人一手把脉问诊,一手袖里吞金》一文,多次提及李元峰。文中称,李元峰“在某一专业领域长期深耕,既是行政领导又是权威专家,极易形成个人势力、小圈子,在重大事项决策、公共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一个人说了算’,污染本系统本单位的政治生态。”

南都记者注意到,李元峰在退休后仍未收手,不仅侵吞28万元公款,直至2020年仍在收受贿赂。今年10月,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典型案例,李元峰案位居首位。通报称,其于2003年至2020年,“利用担任省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王某向省医院销售医疗设备、耗材提供帮助,先后29次收受王某所送现金及美元;为刘某向省医院销售药品提供帮助,先后11次收受刘某所送现金及刘某为其支付的购房款、装修费。”

南都记者梳理官方通报发现,今年以来,四川省医疗卫生系统已有多人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处分。除李元峰外,阿坝州人民医院原院长谷运麒、阿坝州藏医院院长扎西东智均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甘孜州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院长多吉也被开除党籍。

采写:南都记者 刘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