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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规定》于今年9月份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6次会议通过,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院发文: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全国法拍房将纳入各地房地产限购政策约束,受限购约束的竞买人将不被允许参与法拍房竞拍。

总结起来要点如下:

1、各地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允许参与竞拍。

2、各地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时,必须写明竞买人应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

3、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4、房产成交后,需审核竞买人出具的具备购房资格的材料证明,出具虚假资料的,拍卖行为无效并承担赔偿责任。

5、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即便流拍,没有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也不能要求以房抵债。

总之一句话,没有购房资格者无法从任何渠道任何方式获得法拍房。从以上内容来看,本次关于法拍房的新规还是比较严格的,如果不具有购买资格去参加竞拍,就算成交了,也得不到房子,而且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是法拍房“因城施策”后,最高法首次发文统一进行规定。至此,法拍房不限购的“漏洞”将被完全堵上。据了解,在此之前,云南本省人不限购,外省人士限购一套,但二手房不限购。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最高院新规对市场的短期影响可能有:竞买人数大幅降低,成交价格降低,房源供应量短期会减少,财产分割等纠纷引起的房产执行难度加大等影响。

距政策实行还有一周,估计不少想买法拍房却没有购房资格的人会在年底冲刺。不过还是要提醒大家,法拍房便宜归便宜,雷点也不少,购买风险还是挺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