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确诊病例动轨迹公布,多人曾去过药店。

多确诊病例,曾去药店

12月27日,广西“防城港发布”公众号消息称,市内有7例确诊病例的行动轨迹被公布。据了解,在上述确诊病例中,有人曾接触药店、医院等重要公共场所。以下是相关信息:

病例12:12月20日14时,到大花园打车到东兴市人民医院,14时30分在医院门口左手边药店买体温枪,在东兴市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打车(车牌号:桂PNX629)约16时回到万尾村家中。

此外,12月23日公布的市内5例确诊病例行动轨迹中,也有药店的“身影”:

病例3:12月21日,上午万尾华庭采样核酸检测、万兴药店、万尾农贸市场。

病例6:12月20日,早上江平市场附近活动,江平镇民族路金港北路交叉口药店;12月21日,早上万尾村村口核酸检测点做核酸检测,万尾市场旁边的万兴药店

与此同时,在陕西公布的155例本土确诊病例活动轨迹中,也有8人曾去过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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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人确诊新冠,全市实行最严管控

自12月9日西安发现首例确诊患者以来,截至26日24时,西安市已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635例。

官方消息称,从27日零时起,要求所有居民除按要求参加核酸采样外,均不出户、不聚集。

目前,西安已暂停2天1人外出采购政策,要求所有居民待核酸结果阴性后,才能出门。

26日深夜,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陈志军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要求居民足不出户,是因为目前人群中还有不少无症状感染者还没有筛查出来,市民出去以后有可能会被感染。

另据“国务院客户端”数据显示,陕西省现共有中高风险地区116个,排在全国首位,并且中高风险地区全部位于西安市。

为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西安市明确要求,自12月18日起全面停售“四类”药。同时,药品经营企业还需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

除停售“四类”药外,12月27日,西安要求全市实行最严格的社会面管控措施。比如:

1.除参加核酸采样外,坚持不出户、不聚集;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配合防疫人员、公安民警,落实入户采样、集中隔离、应急管控、现场管制等措施。

2.向流调工作人员隐瞒实情、虚构事实、故意躲藏,拒绝、阻碍调查工作,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风险,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非疫情防控及民生保障车辆不得上路。

一地526家药店停业整顿,多地限制“四类药”销售

零售药店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哨点”,影响着防疫大局。为压实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监管部门通过开展巡查、暗访等形式,重点检查药店实名登记销售“四类”药品、门口设置警示牌、进店顾客戴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以及店员上岗佩戴口罩、药店经营场所消毒等环节。

以广东东莞市为例,按照要求,全市零售药店于12月16日零时起全市零售药店下架并暂停销售《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的药品目录》的37种药品。自12月18日起,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零售药店开展为期三天的全覆盖检查,进一步排查风险隐患,切实筑牢疫情联防联控防线。

自疫情发生以来,全系统累计检查零售药店10563家次,限期整改231家,停业整顿526家,通报医保部门6家,立案9宗。

梳理发现,在严峻的防疫形势下,近期全国多地已限制销售“四类”药品。据不完全统计:

海南海口市:12月24日零时起,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立即暂停在互联网(包括天猫、京东、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APP小程序等)销售“四类”药品,一律不得接受“跑腿”“代购”“代提”等服务代买“四类”药品,直至疫情解除。

浙江金华市:12月11日,按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品,对有可疑症状人员要主动登记,劝导其前往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浙江杭州市:12月9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全市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的网上销售(包括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及线下实体药店的自营网络平台)。

浙江绍兴市:12月9日起,全市各类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若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