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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您 反映 的问题立即安排西林办 答复如下: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10月20日共同发布《关于调整宣城市市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该通知"),该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为了充分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扶持和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8〕17号)以及《宣城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多轮征询相关单位的意见,特结合宣州区实际制定出来的,该通知自2021年 11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一、考虑到现行经济发展水平与物业管理需求都在不断提高,为了两者相互适应,全面改善居住环境,美都物业公司基于上述政策文件向贵小区全体业主上门进行物业费服务标准意见的公开征询,其举措是合法合理的。贵小区业主有权自主自愿选择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美都物业公司也有权按照其提供的服务等级标准予以合理范围内的收费。

二、对于美都物业公司发布的《美都新城物业费服务标准意见征询结果公示》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性,街道已要求该物业公司将上述意见征询结果的全部相关文件材料进行公开,将会同住建局尽快展开查验工作,贵小区全体业主或业主代表均可以向街道办事处申请查看或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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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