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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门诊待遇结算支付专项稽核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1〕273号)要求,为切实落实专项稽核工作任务,2021年12月23日,省医保中心四级调研员周广云带队到我市开展督查工作。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主任郑同、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姚惊雪,以及相关处室(科室)负责人参加了现场会议。

督察组现场参观了我市目前正在使用的针对门诊稽核的多个智能监管系统,与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了解智能监管系统使用情况。相关负责人从参保人员门诊就诊购药情况、两定医药机构资料真实性稽核与“大处方”稽核情况、经办机构门诊支付审核情况三个方面,就我市门诊支付专项稽核工作进行了全面汇报。督察组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了稽核台账、调查笔录、疑点数据等资料,对我市该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给予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方向提出了完善细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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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督察组就全省医疗保障智能监控经办审核、稽核和智能监管子系统业务信息需求,与市医保中心相关同志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