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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以来,漳平市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928人,最大限度消弭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

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项目化推进,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

2018年《刑事诉讼法》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该制度全面落实,结合上级院安排部署,漳平市检察院制定《关于重大工作项目化推进的实施方案》,将认罪认罚工作纳入重大工作项目化推进机制,由第一检察部主任任组长,每季度向党组汇报认罪认罚工作推进情况。要求案件承办检察官应做尽做,每季度通报各检察官认罪认罚适用情况,提高各检察官的积极性。

建立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认罪认罚适用工作

与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意见》,强化程序衔接配合,促进司法公正,共同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组织财政、司法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厘清值班律师经费来源和拨付程序,确保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值班费用发放到位,解决制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瓶颈问题。

建立类案量刑指引,推动量刑建议精准化

制定危险驾驶、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类案量刑指引表,明确三种类案基准刑起点、细化量刑从宽幅度的不同层级、适用缓刑、罚金的标准等,从粗放型的幅度量刑向精准化的确定型建议转变,推动量刑建议精准化。

建立量刑建议说理机制,提升办案质效

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说理机制的办法》,要求承办检察官应当对量刑建议的理由和依据进行充分叙明,并加强对当事人、辩护人、值班律师释法说理,而对于法院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人民检察院认为符合调整条件的,应当进行重新说理。自今年5月《办法》实施以来,该院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 208件268人,法院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7.3%,有罪判决率达100%,既增强量刑建议的说理性、精准性和权威性,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又约束检察官量刑建议权的滥用,防止司法腐败。

规范办案程序,增强认罪认罚公信力

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今年5月,该院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协商关键环节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同录自控辩协商始到签订具结书为止。明确控辩协商一般在羁押场所或者检察机关办案区进行,从协商参与人到齐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全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共对153人适用该制度。‍

下一步,漳平市检察院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落细,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