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民政局向社会公布袁旺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实施联合惩戒

关于袁旺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市场主体全称:袁旺明

施工地址:忻州经济开发区九源西街

责任人:袁旺明

身份证 号:42098219751204****

  一、基本案情:

2021年5月20日,湖北省安陆籍李胜利向忻州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袁旺明拖欠其的37000元工资。

  二、调查情况:

经对袁旺明制作笔录,认定投诉人反映的拖欠劳动报酬情况属实。经查,发生拖欠劳动报酬的袁旺明(身份证号:420982197512041038)以劳务清包的方式承包荣盛·锦绣学府一期(一标段)1#、2#、3#、10#、11#楼拍浆工程,并雇用了李胜利。通过调查询问,袁旺明和李胜利对此事实予以确认无异议。

  三、处理情况:

根据调查的事实,忻州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9月7日向袁旺明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限其于2021年9月10日下午18时前将拖欠的工人工资全部发放。2021年9月13日忻州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电话(主叫电话0350-3122577)询问李胜利(被叫电话15525691682),袁旺明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认为,袁旺明对被欠薪的农民工及工人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应承担支付责任。袁旺明不履行责令改正决定,消极应对和逃避义务,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忻州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9月13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