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知情人反映,宁武县凤凰镇有一处煤厂,存煤露天堆放,粉尘飞扬,导致当地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21年12月18日,本网工作人员跟随知情人来到位于凤凰镇六亩地煤场,面前一幕让人震撼,所堆的煤已经被分检,有装载机正在给煤车装煤,现场并未看到封闭式敞篷生产,也未采取任何防降尘措施,污染十分严重。

在该场地一处有煤矸石随意堆放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规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为了保护环境,国家对煤炭企业的生产及存放有特定的要求,首先要做到的就是防渗、防漏、防尘“三防”。而此地“煤场”直接露天堆放,没有任何的防尘、防渗等措施,严重缺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希望企业能够重视自身问题、切实进行改正,否则必然难以逃脱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也希望宁武县相关部门主动担负起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度,方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打赢环保攻坚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