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21-111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说明

基本情况: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21年10月27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拟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签字会计师为陈琼和林燕娜,现拟变更为武丽波和宋保军。

变更事由:因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主要成员人事调整,拟加入变更后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本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结合双方现今实际情况,为保障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顺利完成,本公司决定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鉴证等其他相关审计、鉴证服务的机构以及为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机构。

二、备查文件

1、《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承诺函》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承诺函》

4、《变更后签字人员关于变更签字人员的承诺函》

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21-110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84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会计师事务所拟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签字会计师为陈琼和林燕娜,现拟变更为武丽波和宋保军。经与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反馈意见》回复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30日提交书面回复材料。中国证监会已审批通过并同意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前报送书面回复材料。

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一进行分析、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反馈意见回复相关公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书面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