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陕西西安,一位大三的女学生遗体被火化,此前,她和一位年过7旬的房东,因为3100元的租金产生纠纷,最终喝下了两瓶农药,躺在出租屋里,再也没有醒来。
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她留下遗言,称自己是被房东逼死的,而且还报警要求对方道歉,但后来经过警察调查,房东坚称自己没有错,而警方告知女孩家属,该事件不属于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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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事情没那么复杂,就是因为女孩认为房东应该退给她退4400,而房东最终退给她了1300,对于这个押金和租金的算法,房东和女孩各有一笔账,因此最终没有达成共识。
只是没想到,因为这笔钱,女孩子最终还选择以这样的方式表达的自己的愤慨,但这样的代价也太大了,2瓶农药轻松夺走了了女孩的生命,她才20多岁啊,多好的青春年华啊!

其实从整件事来看,房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他通过短信和语音,多次辱骂女孩,称女孩“你这婊子,我真恶心你”,并且曾说“你喝了毒药,我就给你道歉”,这就是明显的教唆他人自杀,应该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此事在网上引起了热议,不少网友纷纷谴责这位七旬房东,称他是凶手,应该严惩,不能轻易放过。也有不少人替女孩子感到惋惜,这么好的年纪,为3000多块钱,走这样一条路,确实有些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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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虽然女孩并不是房东直接逼死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女孩子的死,他脱不了干系,因为他用语言刺激女孩,辱骂女孩,让其心理崩溃,最终走向这条不归路,所以他一定要承担该承担的责任,决不能轻易放过他。
同时,我也赞同网友的看法,那就是女孩子为了3000多块钱,付出自己的生命,真的不值得,想想自己的美好青春,今后的幸福生活,还有疼爱自己的父母,怎么忍心做出这样的选择呢?太可惜了。
作为一个大学生,应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起码应该签订合同,然后用合同来维护自己,这个社会,并不是说谁弱谁有理,而是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只能让亲者痛仇者快,太不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