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16时56分,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321”平台发出预警,一辆号牌陕DC6***的危化品车在201省道涉嫌超速违法,该路段危化品车限速60km/h,违法速度71km/h,超速比例18.3%,持续时长2分钟。

指挥中心民警迅速进行分析研判做出反应,通知执勤民警对车辆停靠的地方进行排查。经过线上线下多方查找,于20日在东城大道拦截到驾驶人张某某。民警告知其违法行为、路段及时间,现场教育驾驶人张某某安全文明驾驶,遵守交规,驾驶人对违法事实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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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人张某某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

渭南公安交警提示:危化品运输车因所属行业的特殊性,要求驾驶人务必要保持高度警惕,安全驾驶、减速慢行,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来源:渭南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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