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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买房讯 12月21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筑公资告〔2021〕低字第024号成交结果公示。位于南明区的GD〔21〕039号商住用地成功出让,被贵阳南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152911.7522万元竟得,出让总面积约104344.67平方米,楼面价为4187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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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GD〔21〕039号地块位于贵阳市南明区东临花溪大道,西邻车水路。总用地面积123775.81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104344.67平方米,市政道路面积19431.1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65206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指标为容积率≮1.0且≦3.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住宅及配套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97%,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3%。

据了解,该地块位置较为优越,临近地铁3号线甘荫塘站(在建),周边还有花溪大道、甲秀南路等交通要道;还有贵阳第三人民医院、贵阳结石病医院、贵阳市英语实验学校、南明区山水中学十八中(第一分校)、贵阳市二十二中学等医疗、教育资源;还有山水黔城、半岛别墅、光华小区、保利凤凰湾等成熟住宅小区。

地块其他要求:

1.竞得人需积极配合南明区政府解决灯笼坡地块涉及历史遗留问题。

2.南明区政府以9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在本地块回购不低于5.3万平方米安置房用于本地块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房面积以征收过程中产生面积为准。

3.竞得人须在本地块内以10500元/平方米的单价提供不低于11万平方米安置房给南明区人民政府用于南明区车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收安置,安置房面积以征收过程中产生面积为准,安置房交付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9月,若未按时交付,产生的超期过渡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竞得人须在本地块内以10500元/平方米的单价提供2.8万平方米安置房给南明区人民政府用于兰草坝G(11)13号地块的征收安置,安置房面积以征收过程中产生面积为准。

5.地块面积最终以实际勘测面积为准,竞得人应按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进行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凡在出让土地范围内的林木,地上、地下管线,排污(洪)沟渠及电力等设施,因规划建设需要移栽、砍伐或移除另建的,由竞得人自行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相应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需根据编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详细勘查,工程建设中须对可能引发和遭受威胁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采取可靠有效的工程治理防治措施实施治理。地质灾害治理防治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教育设施、充电桩、装配式建筑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配建。

8.对达不到配建规模或不具备配建条件的新建居住区,竞得人应按照《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暂行)》(筑府发〔2014〕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函〔2020〕29号)及市政府相关规定缴纳“以资代建”费用。

9.成品住宅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黔府发〔2020〕18号)要求进行建设。

10.涉及地块红线外接驳花溪大道的市政基础设施征收、建设等费用约1亿元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最终金额由南明区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成本价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