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一千岁了。

说到王安石,一千年来,人们对他的指摘,无外乎两方面: 一是变法的是是非非,二是生活习惯和治学风气。 我们先谈谈“二”,再引申到“一”。

王安石的变法惊天动地,但他的日常生活确实很邋遢。

在扬州签判任上,知州知府韩琦前来视察。中央大员亲监,作为地方官,王安石当然不能放过这次难得的见面机会。可是,他急匆匆赶来,不修边幅,衣冠不整。韩琦以为他沉迷鸳鸯蝴蝶梦,睡过了头,便苦口婆心地一番教育。其实,王安石只是秉烛夜读,直至拂晓才小睡片刻。他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而非自我修饰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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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京做官以后,他的邋遢习性依旧未改。有次坐在府宅门口读书,由于衣衫褴褛,竟然被登门的客人误以为是看门人,还被使唤去屋内通禀,闹出笑话。

当然,他这邋遢的毛病倒未必总是坏事。

一次,王安石的夫人吴氏借了公家一把椅子,一直忘了归还。

这种小事,王安石也不愿拉下脸来提醒夫人。于是,他耍了个小心眼,自己穿着邋遢,就在这把椅子上坐了一会儿。吴夫人最看不惯自己夫君这副德行,马上就让人把椅子拿走了。

民以食为天。说到吃饭,王安石的习惯也很奇特。一次,有人告诉吴夫人,说她丈夫吃饭时不吃别的菜,只吃鹿肉丝,直至“光盘”。吴夫人听罢,笑问:“你们把鹿肉丝摆在什么地方了?”大家说:“摆在王大人面前啊。”夫人笑而不语。第二天午餐时,夫人把菜的位置换了一下,王安石面前变成了一份青菜,鹿肉丝则摆得很远。结果,青菜“光盘”,鹿肉丝一口没动。原来,他只吃眼前的菜,其他菜一律不闻不问。

这些异于常人的“怪癖”,塑造了有血有肉的王安石。也正是生活上的“不讲究”,使王安石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变法事业,谱写了北宋王朝波澜壮阔的一段历史篇章。

王安石的为官履历是比较完整的。父亲王益做过临川军判官,王安石从小就受到较为正统的中低级官僚家庭熏陶,既熟悉官场基本游戏规则,又“接地气”,了解民生疾苦。在科举考试高中进士后,他放弃了在京为官的机会,历任淮南节度判官、鄞县(鄞州区)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等地方官,足迹遍布大江南北,既饱览名山大川,写就不少佳句,又熟稔地方民情,洞悉社会弊病所在。

因此,当他结束十六年各地宦海生涯,回到京城担任度支判官后,便有了《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这份万言书总结了他多年的为官经历,指出了国家积弊日深的现实,即经济困窘、社会风气败坏、国防安全堪忧,又一针见血地指出病灶所在,即为政者不懂法度。他开出的药方,则是在效法古圣先贤之道的基础上,改革制度,不拘一格降人才。

王安石的万言书,点到了北宋中叶社会问题的病灶所在。他的眼光和智慧,多少有其父亲的影子。当年父亲王益当基层官员,属地有士兵串通,准备哗变。由于城内守军人数较少,难以抵挡,官员们听说此事,都胆战心惊,唯有王益不动声色。当天夜里,他派人秘密潜入军营,将带头闹事的五个士兵抓走。一场兵变就这样流产了。王益临阵不乱、抓大放小的思维习惯,给了王安石很大启发。

虽说问题讲到了点子上,可此时上书,显然有点“不讲政治”。

北宋初年,宋太祖赵匡胤为了改变唐末以来藩镇割据带来的皇权旁落、政权更迭的局面,打出了一套“矫枉过正”的中央集权组合拳。

简单说来,就是将相权一分为三(同平章事、枢密使、三司使),军权一分为二(兵部、枢密院),禁军主帅殿前都点检的权力一分为三(殿前都指挥使、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地方官权力一分为三(无权的节度使、实权的文官知州、管财政的诸道转运使)。

此外,赵匡胤还大量增加禁军员额,每逢灾荒年景,就招募破产农民入伍当兵;扩大开科取士的名额,增加知识分子进入仕途的机会;将禁军由皇家卫队发展成战略常备军,主力驻扎在京城附近,地方上仅有装备和待遇较差的厢军布防,只能担负维持地方治安和运输救灾等责任,从而形成头重脚轻的军事部署格局。

由此可见,赵匡胤加强中央集权的做法,就是通过分权形成权力互相制约,削弱地方割据的财经和行政基础,从而将最终决策权收归皇帝;通过分享吸纳更多资源进入统治集团,扩大统治基础,减少地方叛乱和割据的可能性。分而治之,分而享之,成为他克服国家分裂危险、走向集权统一之路的核心思路。

事情都有两面性,这么做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

——分权催生了大量新机构和新官职,有的有职无权,有的职能重复,推诿扯皮现象层出不穷。当时的官职分为三类,荣誉头衔、恩荫官和差遣官。只有差遣官是办实事的,其他两类则分别属于功臣和官二代。由此形成所谓“冗官”。

——禁军大量征兵,却因防范武将而把指挥官和士兵截然分开,部队驻地频繁更换,战时临时委任元帅,临时调拨部队,临时授予阵图,要求打仗必须按阵图作战,不能随意更改作战计划。这样一来,“兵不知将,将不知兵”,不仅仗打不赢,而且由于这些士兵都是领军饷的雇佣兵,跟府兵制条件下的义务兵差异巨大,朝廷养兵负担沉重,形成所谓“冗兵”。

——每年花在养官、养兵和支付皇室奢华开销的费用,多如牛毛。相比之下,给契丹、西夏的岁币就显得很少,相当于朝廷以低廉的价格购买了多年和平。这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大额支出,被称为“冗费”。

“三冗”不除,朝廷就有可能一直“积贫积弱”,直至肌体溃烂。

宋仁宗庆历年间,范仲淹曾掀起一轮改革。在《答手诏条陈十事》中,范仲淹陈述了他的改革政纲,包括澄清吏治、改革科举、整修武备、减免徭役、发展农业等,涉及面广泛,也取得了诸如精简机构、科举务实、破格提拔特殊人才等积极成效。然而,革新搞了一年多,被扣上了“朋党”帽子而污名化,最终归于失败,突出体现了北宋中叶既得利益集团抵触改革的客观现实,以及变革面临的巨大阻力。

范仲淹的改革,是冲着“三冗”去的,但为什么形同昙花一现,迅速失败呢?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他在努力改变北宋君臣的思维定式:祖宗家法。宋太祖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被当作祖宗家法延续下来。任何胆敢做大尺度改动的,都会被视为异类。在祖宗家法的荫蔽下,很多既得利益者已经习惯原有的生活节奏,不希望新的变革打破他的宁静生活,以及剥夺他的既得利益。

范仲淹输了,却开了王安石变法的风气之先。

跟范仲淹相比,王安石是幸运的。一个有梦想、有追求、有主见的皇帝(宋神宗),一个没有迫在眉睫的内忧外患的宽松环境,给了王安石大展拳脚的足够空间,甚至允许他犯错、试错。面对“百年之积,惟存空簿”的危局,王安石挺身而出,勇敢挑起了这场世纪中国改革运动的重担。

在宋太宗赵光义的子孙中,怯懦者居多,敢作敢为者罕见,宋神宗赵顼算是这罕见者中的一员。熙宁元年(1068年),他走上前台,梦想着革新弊政,建功立业,中兴大宋。他曾经全副戎装,召见范仲淹改革的成员富弼,希望这位当年力主改革的老臣能助自己一臂之力。可他感受到的,却是另一个富弼:不再积极进取,而是心灰意冷,墨守成规,成为既得利益者,反对皇帝富国强兵、对外开战。宋神宗颇为失望,举目四茫茫,满朝文武,竟找不到变法图强的知音。

当年,王安石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呈送得很不是时候。

宋仁宗不仅年事已高,进取心衰退,而且家务事缠身,无暇旁顾,处在一种得过且过的混沌状态。可是,这份万言书却给王安石打上了改革派的标签。因此,有人将他推荐给宋神宗。君臣问对,一拍即合。从政经验丰富,又是改革派,这不正是宋神宗需要的股肱之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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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元年(1068年),王安石呈送了《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全面阐述了宋初以来国家太平无事背后的社会危机及其病灶所在,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期望宋神宗有所建树。次年二月,王安石调任参知政事,成为接下来变法浪潮的“总设计师”。朝廷还设立了制置三司条例司,跃于三司之上,作为变法细则的制定和指导机构,类似当年体改委或者发改委。

王安石变法的剑锋所指,就是“三冗”问题。他开出的药方,是经济上广泛开源,增加财政收入;政治上扩张机构,注入新鲜血液;军事上大胆放权,增强实战能力。概括起来,大概有三方面:

富国之法 :青苗法、 募役法、 方田均税法 、农田水利法、市易法、均输法。

——青苗法。每年青黄不接时节,由官府给农民发放贷款和贷粮,利息20%—30%。这个利率,在今天看来接近高利贷了,但在当时,远比民间放贷的利率低得多。相当于剥夺了民间高利贷的超额利润,既增加了官府收入,又减轻了贷款农民的负担。

——募役法。差役在封建社会是农民逃不掉的义务。王安石将其改为:不愿服役者按贫富等级给官府交免役钱,官府拿这个钱购买服务,雇人代役。只要不想服役,无论地位高低,身份贵贱,都要交钱。如此,不想服役的农民可以从繁重的劳役中解脱,专事农活,确保农业生产时间。同时,朝廷多了一个增收的进项。购买来的服务,权利(领工钱)和义务(服劳役)是大体匹配的,因而比农民光尽义务来服役要积极且有效率得多。

——方田均税法。对全国土地进行清理丈量,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好坏分为五个等级,作为征税的依据。这样,以往大量隐瞒的土地被清理出来,官府掌握了更全面的耕地数据,财政收入显著增加。一些农民种的土地贫瘠,等级较低,纳税相应减少,得到实惠。

——农田水利法。鼓励各地垦荒、兴修水利,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出资资助,也可向州县官府贷款。由此,全国兴起了大兴水利工程之风,农田灌溉得到保障,有利于扩大耕地面积,发展农业生产,增加财政收入。

——市易法。朝廷在东京设立市易务,收购滞销货物,在市场短缺时再卖出。起到调节市场供需,稳定物价,促进商品流通和限制大商人行业垄断的作用。官府通过一买一卖,赚取差价,增加了财政收入。

——均输法。对宫廷需求和东南地区供应情况做全盘调研和了解,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进行统购统运,节约大量运输成本,减轻纳税户的运输负担,减少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

强兵之法:保甲法、裁兵法、将兵法、保马法、军器监法。

——保甲法。将充分调动乡民积极性,将其十家编为一保,家有两丁以上者,抽调一丁作为保丁,农忙时务农,农闲时军训。由此起到维护农村社会治安和建立全国性预备役部队的作用,也节约了养兵的大量训练和后勤保障费用。北宋末年,河南河北的保甲农户纷纷加入抗金斗争,牵制了金军铁骑对南方的进攻。

——裁兵法。整顿禁军和厢军,规定士兵五十岁必须退役。对禁军和厢军进行全面检测,作为中央战略部队的禁军,如有体测不合格者,清理出禁军,转至厢军。作为地方二线部队的厢军,如有体测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出局,回归原籍。这样一来,宋军员额减少了三分之一,兵员素质也有改观。

——将兵法。北宋初年制定的更戍法,令帅无常师,兵不知将,战场常有指挥失灵的事。王安石将各路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个单位设将和副将各一,负责军事训练。如此,兵将不再分离,有助于提升将在军中的威信,树立良好形象,也有利于在战时与士兵同甘苦,共患难,增强军队的战斗力和虎狼之气。

——保马法。改革养马模式,将官府的牧马监养马,改为由保甲民户养马。养马户从官府领养监马,或出钱自购,并减免赋税。民间饲养,数量和质量比官养更好,官府还可节约养马经费和精力。

——军器监法。设立军器监,督造兵器,严格管理,提高武器产量和质量。

取士之法:改革科举、整顿太学、唯才是举。

——改革科举。废除明经科,进士科改考经义和策论。关注考生对四书五经的理解程度,以及分析、研究社会问题的能力,重视选拔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

——整顿太学。对太学分上舍生、内舍生和外舍生三个等级,按照程度不同因材施教。用平时考核取代科举考试,平时考核成绩优异者可不经科举直接做官。编纂《三经新义》,作为培训教材。设置武学、医学、律学专科学校,培养专门人才。

——唯才是举。提拔任用一批支持变法的中低级官员,给予舞台,让其发挥才干。

王安石变法的初衷,是要扭转北宋中叶积贫积弱的痼疾,实现富国强兵。注意,他重点关注的是国家的高积累、高税收,而不是百姓福祉。他要解决的是国家积贫积弱的问题,而不是填满老百姓的荷包。

显然,这样的变法,会在短期内实现国用富饶,但中长期效益难言乐观。更糟糕的是,变法本身也是“泥沙俱下”,可谓“萝卜快了不洗泥”,问题多多。从变法法令陆续公布伊始,变法派和反变法派的争议就从未停歇,史称“新旧党争”。

不可否认,王安石变法触动了既得利益者的“奶酪”。比如青苗法挡了高利贷放贷者的财路,方田均税法挖出了大地主隐匿的土地,逼迫他们纳税。这些做法,当然会招致守旧派的极力阻挠。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变法和变法派本身的问题。

第一,设计跑偏。既然要想办法使国家赚钱,新法就要把朝廷变成公司,变成赚钱机器。既是公权力机构,又是无所不能的无限责任公司,这样的朝廷,经济权力扩张到商业世界的各个领域。均输法给转运使操纵市场、低买高卖、牟取暴利提供了寻租空间;市易法则对各类商品流通越发垄断,连生活日用品也不放过,正常的商业秩序被破坏,商人们甚至以来开封做买卖为畏途,纷纷敬而远之,如此只能使物资供应紧缺,物价飞涨。

第二,新法变味。青苗法、募役法、保甲法等到了执行层面,成了地方官牟利的工具。不管老百姓有没有需要,只管变相摊派和强制收购,增加百姓负担。于是,新法在许多地方不得人心。熙宁四年(1071年),首都东京的百姓为了逃避保甲自断手腕。好经被坏和尚念歪了。有些糟糕现象不排除是守旧派杜撰或夸大,但变法带来的社会问题的确不少。

第三,选用非人。既然旧的官僚机构不靠谱,王安石干脆甩开旧人,起用新人。然而,那些缺乏官场历练的新人,一旦平步青云,便飘飘然,胡作非为,似乎只要支持新法便可上位。于是,新派官员鱼龙混杂,不乏吕惠卿这样的政治投机者。这样的政治集团,不仅业务能力有限,而且长期陷于官场倾轧,给变法事业带来了负面影响。

第四,王安石个性执拗。有人说,性格决定命运。这话用在王安石身上并不为过。他个性古怪执拗,固执己见,闹出不少笑话。王安石主持编纂的《三经新义》,不乏望文生义的讹误。比如把“坡”解释为“土地的皮”。有人就嘲笑他,说如果照这么解释,“滑”是否可以解释为“水的骨头”呢?然而,王安石依旧摆出一副“笑骂随你们,好官我来做”的态度,坚持推行新法。

然而,变法事业长期带病前行,总会有抛锚的时候。

熙宁七年(1074年)春,中原大旱,滴雨未下。守旧派以“天变”为借口,对王安石及其变法派开启了新一轮攻讦。新法在执行层面的弊端再次暴露,群情汹汹,民心不稳。监安上门郑侠绘制了一幅《流民图》,呈送宫中。一直支持王安石变法的宋神宗,再也顶不住各方压力,也认为“天变”非同小可,必须认真对待。连这位变法的支持者都信心动摇,变法事业的前途可想而知。

司马光《应诏言朝廷阙失状》中的指摘,曹太后和高太后(宋神宗的祖母和母亲)的哭诉,让宋神宗精神近乎崩溃。此时此刻,王安石已是四面楚歌,等待他的,只有下野一途。尽管随后不久,他又再次出任宰相,但从政环境业已恶化,变法事业难以维系。特别是皇帝“意颇厌之,事多不从”, 不再无条件信任他,让王安石的处境日趋艰难。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二度下野,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加之长子王雱病故,令他心灰意冷,从此告别了政治舞台。

王安石下台后,宋神宗重用变法派的其他官员,继续推行改革。他把年号改为“元丰”,这一时期的改革,就被称为“元丰改制”。

“元丰改制”打上了宋神宗鲜明的个人烙印。他大刀阔斧地改革官制,加强中央集权;他向边境地区用兵,打算专挑软柿子捏,结果跟西夏屡战屡败,劳民伤财,一地鸡毛。总之,“元丰改制”没有留下太多影响,便随着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的病逝而终结。

十岁的宋哲宗继位,高太后垂帘听政。原本她就看不上王安石和新法,现在她掌权了,自然要推倒新法,重用更加稳重的守旧派。

于是,旧党代表人物司马光擢升为宰相。一场矫枉过正的“反攻倒算”开始了。新法全部被废除,无论是恶政,还是善政;新党全部被赶出决策层,无论是能人,还是庸人。哲宗的年号是“元祐”,因此这场政局剧变被称为“元祐更化”。

王安石听到这一切,长叹一声,沉默不语。几个月后,病逝于江宁。

清洗新法“大功告成”,司马光也走到了人生的终点。

如果说王安石和司马光的矛盾,只是两位时代才子在政见上的立场分歧,那么其后新党和旧党的斗争,就不再局限于政治主张,而是赤裸裸的利益之争,争的就是上位。新旧之争日益庸俗,成为派系倾轧的缩影。宋徽宗上台后,当标榜变法派的蔡京等人走上前台,变法事业已经彻底变质,原先为国敛财的工作思路,彻底蜕变为奸臣揽权和敛财的幌子。北宋的官僚政治集团,就在这样的内耗中逐渐衰颓,走向终点。

平心而论,王安石变法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实现了富国强兵。

——官府开辟了更多财路,财政收入大幅提升。宋神宗时期的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支出。有助于缓解冗费对财政的压力,摘掉“积贫”的帽子。大地主大商人的既得利益遭受打击,对农业生产的剥削有所减轻,税负较之以前更加公平,有助于经济发展。

难能可贵的是,像市易法、青苗法等新政,带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政府财政、税收等宏观调控作用的色彩,有所超前,促进了商品经济发展。

——军事领域的适度放权,特别是保甲法的推行,既有助于重塑完整健全的基层统治秩序,也建立了一支规模庞大的战略预备役部队,军人素质得到提高,原先被摒弃的“尚武”精神得到局部恢复。这为南宋初年的抗金斗争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挥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各部,收复河西五州,拓地两千多里,建立起防御西夏的新战线,是北宋在西线用兵的空前胜利。

——国家各领域重新建章立制。关于方田均税法,马端临在《文献通考·田赋考》中曾这样写道:“自祖宗承五代之乱……而又田制不立,畎亩转易,丁口隐漏、兼并伪冒者,未尝考按,故赋入之利,视古为簿。……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方量毕,以地及色参定肥瘠而分五等,以定税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王安石在为北宋的各项制度打补丁,立规矩。

平心而论,王安石变法的失败,除了三点自身痼疾,还有三个不可忽视的要素:

第一,祖宗家法。宋太祖和宋太宗制定的一系列制度,被后世皇帝认定为祖宗家法,不可轻易改动。这里既有儒家孝道放大到国家层面的意味,也有顶层思维模式日趋僵化的影响,更有既得利益者不愿改弦更张、改变利益输送模式的因素。总之,统治集团不想做原则性改变,维持现状是中短期内维护其既得利益的最佳方式。

第二,变法的基础。王安石变法,依靠的只有皇帝和一班政治投机家,这样的人事基础显然不牢靠。更糟糕的是,王安石变法的很多措施,不是经济发展内在需要的结果,而是应对以“三冗”为代表的政治危机的一种冲动。他希望国家能够包揽一切经济活动,但又逃不掉现实的政治体制,从而陷于困境,难以自拔。

第三,变法与民心。这不是一组深得人心、万众欢腾的新政。

王安石变法所做的,一方面是为社会财富做加法,开源增加总量;另一方面是对分配规则做出修改。然而,当两个目的接近达成之际,他却竭泽而渔,把整个社会作为其敛财的对象,千方百计加赋,从而损害了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一些新政颁布过急,配套措施没跟上,造成一系列隐患,引起各方不满。事实上,但凡改革,都要壮士断腕,动一部分人的“奶酪”。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弄清“缓而图之,则为大利;急而成之,则为大害”的道理,防止陷入欲速则不达的境地。

王安石变法失败了,但变法精神不死。尽管争议多多,王安石依然以一己之力,推动了中国11世纪社会变革的一次尝试,成为唐宋转型的重要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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