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选自《凤归云》,作者:雪凤歌,有删减,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由村子向西走上十里地,便是当日我坠落所在,一条玉带从天而降,与地下涌出的温热交汇在半山之中,形成了天然温泉。最妙的是,因为这里有白虎出没,村民们望而却步,倒让这里成为了一处难得的清净所在。
将汽车倒上汽油付之一炬,也断了所有回去的念想。我憋着一口气扎进温泉水中,回忆如同潮汐一般,在脑海中涌现又退去,眼睛慢慢灼热起来,烧得心都痛起来,可为什么夺眶而出的眼泪,却是那么的凉,就算再多的温暖也无法解冻。
二十八年了,我的人生仿佛就应了那句话,活着,就是看着所爱的人死去。两世为人之后我终于领悟了,再怎么挣扎也么有用,命运总是给一些不给一些,对于我而言,千山独行,才是永远的宿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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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隐的听见小乖在低声咆哮,看来我越来越不长进了,连它都会为我担心。我赶忙破水而出,才直起身,就觉得背后有劲风裂空而过,之后便是“扑通”一声巨响,接着便是悄无声息。
小乖的吼声更大,有我再熟悉的血腥味道,随风扑鼻而入。我打了个激灵,虽说无论是活体还是死体,我早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在我全身□时碰到,还是第一次。我没有回头,两步滑向岸边,也顾不得会沾湿直接将整个人裹住,这才转身向有血色漫开的地方潜去。虽然我不算正常类的医生,但毕竟医者父母心,如果有的救就不能袖手旁观。
水压迫着我的双眼,只能大约看到一个人形,肩头已经被羽箭贯穿。我伸出手去拉他。结果还未碰到他的人,便被他突如其来的一刀吓了一跳,幸而我见机的快,否则只怕此刻已经成了独臂侠了。他挥空之后已是强弩之末,凶器也掉了,我迂回的游过去,拾起那匕首,将他拖上岸来。
小心的避开箭伤的位置,让他把吸进去的水控出来,他痛苦的咳了两声,呼吸平顺了许多,接下来便没有任何反应。小心的将人翻过来,我却一口气提到了嗓子眼,怎么也吐不出来。
倾城倾国一妖孽尔!这般容貌风姿,想来女娲娘娘果然是偏心的,用了全副的心思造就这个人出来,相较之下,芸芸众生不过是那位娘娘随手甩出的烂泥而已。
我拉回了心思,放在他的身上。触目可及的伤口有两处,一处是肩部的箭伤,一处则是腹部的刀伤。看看那中箭的位置以及流血量,应该没有伤到主动脉血管。只是刚刚的那匕首,却是他从腹间拔下来的,如今那里已经是血肉狼藉成一片了。他的运气也算好,如果拔匕首的时候角度再过差一些,只怕里面的脏器也跟着出来了。
而他运气更好的,还是遇到了我。将他靠着温泉边的大石坐好,匕首一下,衣服分开,一大两小三个白玉瓶还有一枚印章,从他的袖口滑落。我仔细分辨了一下,似乎是传说中的金创药以及大补丸。
我也顾不得那乍泄的春光,事实上情况也不容我多想。看他这样子,也是遭人追杀跌下悬崖,如果那些人非得“死要见尸”,那我和他的小命,只怕都得断送在这儿了。从随身的针灸包里拿出长针,认准了穴道刺了下去,暂时止住了腹部和肩部的血流,麻烦的是箭伤的部分,在没有麻醉药的情况下拔箭和缝合,绝对是对病人意志力的考验。当机立断留下小乖警戒,我穿上白色的浴袍,跑回藏宝山洞,将跟我一起穿越了的“伙伴”——器械箱弄来,现在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和时间赛跑了。
将所有的东西准备齐备,我看着这位“睡美男”因为失血而苍白到近乎透明的脸庞,长出了一口气。没有退路了,至此我也只能腹诽救人不淑。
虽然我对这个朝代的服饰制度并不了解,但是他头顶的白玉冠,身上的织锦袍,绝不可能出自寻常百姓家。这些也就罢了,如果我没有认错,他那枚印章,正是号称“石帝”的田黄制成。祖父在生时,曾将一块祖传的桂花田黄刻成印章送我,作为我硕士毕业的贺仪。而他所佩的更加高级,是天潢贵胄最爱的极品白田。像这样的人也会被人追杀,看来无论他的身份具体为何,都是麻烦至极。
将头发用木簪挽起,带上手术专用的白口罩。手起针落,片刻便听见他闷哼一声,猛地睁开双眼,我猝不及防,直接与他四目相交。时间一瞬间静止了,那是我平生仅见最锐利的双眸,里面正熊熊燃烧着的千年不化的寒冷光芒。
好漂亮的眼睛,好恐怖的眼神。那种奇异的违和感,比他那难以描画的绝世美貌更惊心动魄。
与这样的人扯上关系,怎么死都不知道。为今之计,只有尽快打发了,也好抽身离去。
还未待我行动,他便开口了,声音微弱却清晰,仿佛碎玉一般:“针,是你下的?”
此人涵养功夫和镇定功夫真是了得!被我弄到近乎□,他也可以安之若素。我点点头,将已经开了瓶的红酒递给他,示意他喝下去。酒可以保暖,也有镇定作用。当年关圣人刮骨疗毒,也要白酒以壮声色。
他微喘了一口气,说道:“我受得住。”
我拔下软木塞,送到他唇边,他仍是拒绝,反问道:“你,不会说话?”
我点点头,装哑巴也是逼不得已,碰到像他这种全身散发着“我很复杂”味道的人,我不指望他知恩图报,只出事不牵涉到我便好。
我继续比划个不亦乐乎,示意要为他清洗伤口并且缝合。他喘了口气,点点头。既然是他自己要求不要木塞,那就别怪我下手重了。毕竟平常多在尸体上动刀,对于拿捏下手轻重不可能与外科医生相比。鉴于我使用的工具与古人差异太多,我还是坚持要用布条蒙住他的双眼才肯动手。他与我僵持了一阵子,我只得拔下头上的木簪,在他的手心写道:
“你在水中刺我,我仍肯相救,便不会害你。”
他再不挣扎,遂了我的意。
将他的腹部用酒精棉球清理干净,飞快的用缝合线将伤口缝合,再将他提供的金创药撒在伤口上。这才转向肩头的箭伤。我瞥了他一眼,他竟是面不改色,连嘴角都没动一下。
此人之猛,绝对可以媲美关云长了。心里想着,手上的动作仍不停,从背后将箭头剪下来,然后中箭的部位微微划了一个口子,将箭抽出,缝合、敷药、绷带包扎一气呵成。整个过程中,他连吭都未吭一声,好似那中箭之人并非他本人一般。
将手上的血腥在温泉水中洗净,我拍了一下在旁边绕来绕去的小乖的脑袋,示意它去抓一只猎物来。再将所有的器具收拾好,这才解开了他眼睛上的布巾。
今天这么一折腾,很难保障他晚上睡觉的时候会不会因为伤口而发烧,毕竟这古代条件这么简陋,所有的器械也没有办法彻底消毒,只希望他命硬一点。正胡乱想着,便听他说道:“姑娘,可否递给我一颗红色丸药!”
我自然照办,他接过药丸在口中咀嚼了一会儿,方才咽下。那药虽然极补,但也是极苦,若是常人,直接吞下去都受不住,何况像他这般细嚼慢咽!从刚刚的疗伤到现在的服药,他能人所不能,可以想见平日里过的是何种日子!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索性不与回应。而他也不说话,只是闭目养神。空气有几分凝滞,我站在温泉边,初夏的微风带来阵阵荷花的香气。蜜蜂和蝴蝶依旧穿梭在花叶之间,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可是终究有什么不同了。原本以为这里会是个世外桃源,如今看来,还是我自己想得太简单。
正在这时,只见小乖咬着一只倒霉的兔子,志得意满的回来了。我奖赏的摸摸它的头,看它一气狼吞虎咽,小乖还小,吃起活物来并不利索,兔子的血肉很快溅得四处都是,这也正是我想要的伪装。
一切就绪就不需要再耽搁了,我转过头看他,发现他已经睁开了眼睛,目光灼灼地看着我,仿佛要将我看穿。
一只蝴蝶从我们中间幽幽飞过,打破了我们之间的对视。我这才回过神来,硬着头皮摆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对他做了一个“走”的手势。
他的目光又回复了那种高深莫测的深邃沉静。我走过去,将盖在他重点部位的我的那条浴巾打了个结以策安全,正打算扶他,他已经摸着石头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
太强悍了,套句三国里华佗的感喟,真天神也!明明如白玉雕成,美得好似轻轻一碰就会碎掉一般,可是他的神经线,却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足以让无数“铁汉”相形见绌,肃然起敬。
只是这样的强悍,足以为他的危险系数再加个N次方……
以他目前的状况,根本无法支持到返回村子,我也不想给在困境中相救于我的淳朴村民们带来危险,所以只好把自己狡兔三窟的另一窟贡献出来。这瀑布之后的别有洞天,是我“碰壁”的成果,也是我能想到离这里最近又最隐秘的所在。
多亏那日接到出班电话时,我刚从超市为布置自己新房而大采购出来,而这些东西与我历经穿越竟也不曾有分毫毁损,除去完全不能用而被我同车子一起处理掉的电器类,日常用品非常齐备,都被我藏在此地。这也成了唯一的美中不足之处。
好在之后我也不打算留在此地,又做了这么多的防护措施,这件事过后,还不就是相忘江湖,既然决定救人,那么这点风险还是要冒的。将他塞进被褥之中,我拍了下小乖的头,今天它也要跟着我吃苦了。现在还不能确定会否有人下来寻他,白天是无论如何不能回去了。
“在下长安谢瑱,承蒙姑娘相救,敢问该如何称呼姑娘?”
果然是古人,虽然经历了适才的“赤诚”相见,却还是遵循着“男女授受不亲”的明训,不曾径直询问我的名字。这样也好,反正日后也不想再见,能敷衍过去最好。索性大大方方在他的掌心上划下“君”字,其实也不算骗他,“君”是我母亲的姓氏。我的名字“凤君”二字,正是父母亲姓氏的组合。
然后我继续在他的掌心写道:“公子伤在腹部,多宜卧床静养,只待七日拆线之后,才可自如活动。只是左臂伤处痊愈,却要费些时日。”
“原来是君姑娘。在下有些口渴,能否烦请姑娘——”他点点头,气色比刚刚好了许多,说话的声音也恢复如常。看来刚刚那粒大补丸,还真是卓有成效。
我躲到角落里,将牛奶倒入瓷碗。小乖呜呜的叫了两声,对他的口粮被人侵占表示不满,我也只能摸摸他的头安抚两下。
“君姑娘,只怕接下来这几日,在下就要拖累姑娘了。”他喝完牛奶,叹了口气,道:“危难相救,恩同再造,在下不敢言谢。来日自当结草衔环——”
“公子言重了。”我比了个手势打断他的话,只盼他出了这个地方,将今日之事忘在脑后才好:“公子吉人自有天相,我不过恰逢其会而已。只是我蓬门陋质,容貌粗鄙,不敢现于人前,祈请公子见谅。”
“姑娘太过谦了,若非姑娘临危不惧妙手回春,在下只怕已经不在人世了。适才姑娘为在下缝合伤口,下针手法不同凡俗,不知师承何门?”
他的伤口深,又是在容易活动的部位,所以我下意识地使用了近远——远近缝合。只是没想到在那种剧痛的状态下,他又蒙着眼睛,这样也感觉到了。
我在医道上的启蒙老师,就是我的祖父。他老人家是公认的当代国手,我自幼随他学医。他宠我至极,甚至那些有意拜师门下的大小医生,都要教我两招方能得到他的承认。如果不是因为那件事,我早就继承了他的衣钵,成了一名中医。只是这些,我又如何能对他说!所以,我给出了武侠小说中的标准答案:
“说来惭愧,我自出师以来毫无建树,惟恐辱及师门,他老人家的名号实在无颜相告。”
“姑娘何必如此自谦!”他浅浅一笑,我却莫名觉得一阵冷风吹过,背脊爬上一股凉意。他的笑容很美,用尽我所知的所有的溢美之词,都不能形容那璀璨光华于万一。只是我有一种诡异的直觉,我宁愿见到他冷脸的拒绝,也不想看到他的笑容。我现在只有每天祷告,希望这尊瘟神能快点好,从此再不相见。
午餐只能以牛奶饼干果腹,连火都不敢动,这尊大佛又带着一副高深莫测似笑非笑的神气,更让时间显得漫长,我只能将全副注意力放在小乖身上,与它嬉戏。东摸摸西摸摸,总算天稍微暗下来了,出去觅食的小乖把捕到的野兔丢到我脚边,又跑了出去。
我将从村中带来的油灯点起,准备开火做饭。这些日子在山林中的锻炼和村中大婶们的□,我对生火已经驾轻就熟,锅子架好,终于可以吃上一顿热的了。
火光轻轻的舔着锅底,汤咕嘟咕嘟滚了起来,兔肉混合着蘑菇的香味,慢慢在空气中释放,菜快好了,小乖也摇摇摆摆的回来了。
先将一点肉汤舀进汤盘里打发了小乖,又将连肉带汤盛了一大碗给他,二人一虎各据一角,现在这时候,填饱肚子才是王道。今晚如果他不发烧,病情就算稳定了,少不得还要守一晚。何况把他一个人放在这里,对着这么一大堆具有我“个人特色”的东西,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够放心的。
月光透过石壁的缝隙钻进来,那么的苍白,让人心底发冷。我坐在石床边的地垫上,对着火光发呆。小乖伸展着四肢躺在我身边,随着我有一下没一下的抚摸,喉咙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衬得这夜更加静谧。
身后突然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我转过身,他白皙而修长的身体,在火光与月光的辉映下,更显得晶莹剔透。我站起身,从角落的袋子里,取出干净的白大褂为他披上。还好我并非狼女卦的,否则美色当前,还不早就将他拆解入腹。明日还是回去村里为他弄套衣服来好了。
“君姑娘,在下自理便可。”他推开我的手,慢慢向外走去。我跟了一步,这才慢半拍的想到,他是要去处理“私事”。这样也好,趁他不在,我也可以处理一下自己的“私事”。
一宿无话。
昨日我与他真正的实践了这句话。他处理“私事”回来之后直接回到了床上,不一会儿便睡着了。他的运气真的是不错,我盯了他一整夜,先前担心的发烧发炎这些后遗症,都没有出现,看来应该可以平安撑到拆线。
清晨的气息,随着光线的渐渐转变悄然侵入。我站在瀑布边,伸了个懒腰深深呼吸,终于我也可以平静地面对晨曦。
“君姑娘,早!”
听到身后的呼唤,我迅速带回了口罩,走到床边,示意他露出伤口给我换药。昨日临睡前为他换药的时候,他的伤口愈合程度出乎意料的好。如今再一看,伤口处的皮肤已经有咬合的趋势,这金创药的效果足以让21世纪的外科医生瞠目结舌。这无论对我还是对他,都是一个好消息。我长出一口气,在他手心写道:
“照此情形,三日便可拆线。”
“君姑娘医术精湛,在下得遇姑娘,是在下的运气。”
我摇摇头,继续写道:“是公子金创药功效卓著,我岂敢居功。公子稍事休息,我还须回村一趟,小乖会留下护卫公子。”
他看着我,眼中飞快的闪过一道光亮,还未等我琢磨出其中的意味便转为平静。我等了半分钟,他仍没有任何表示。算了,只当他有知道好了,我无所谓的向外走去。
还有两步便到了洞口,身后突然传出一声脆响。我急忙转过头,发现装水的碗碎在了地上,他看着我,表情带着一点歉意。
那骨瓷碗我一共才买了三只,还想着将来可以送进当铺换点银两,现在什么也别想了。我默默走过去,将一地残破收好。他轻声说道:
“姑娘若是为了在下那便不急,三日后,在下与姑娘一同去。”
他这是什么意思,我皱起眉看着他。
“姑娘是个聪明人,那些人于我,定然是不死不休的。你为照顾在下一夜未曾合眼,不如先小憩一下。”他垂下眼帘,阳光打在他的脸上,纤长的睫毛在眼角投下一圈阴影。
明明是生死攸关之事,他却可以如此轻描淡写,反更让人觉得森冷。从这一天的相处,我也可以看出来他绝不是什么以德报怨的类型。对自己都能如此狠心之人,会以何等心机手段如何对待仇敌——我已经不敢想下去。反正回去村里也不过是要为他找衣服,既然他本人都觉得不需要了,我又何必多此一举。
思及此,我对他摇摇头。顺手扯过毛巾用瀑布水打湿,递给他擦脸。虽然不用回村里,但小憩什么的就免了吧。有他在这里,我便想睡也睡不着,何况不过是一夜不眠而已,对于以熬夜为人生指标的医科学生而言,根本无所谓。
装哑巴真的不是件好受的事情,不能说话还再其次,就怕被他发现。我终于想起照顾我的好心大婶送过我一本书,据说她夫家是祖上留下的,只是无人能读所以和废纸没什么两样。
我落脚的这个村子的村民善良却也目不识丁,我便以晚上教习孩子们读书报答他们的收容之情,也算是一种变相的自食其力吧。幼时起祖父便教我写繁体大字,读文言文,为学习中医打基础,如今倒也算物尽其用了。
“君姑娘喜欢读史书?”他的声音将我从书本的世界带出来。我读书时最讨厌人打扰,被他这么一问,险些应声。
“晏大人为相二十载,辅佐光武帝清党政平四藩安天下,堪称碧落第一相。这《史镜》虽说只是他闲暇时游戏之作,其境界胸襟较之史官所治,高出不知凡几。此书不曾为史馆编列,但却是爱史之人案头必备。”
之前还存着希望,只想能回去才好,所以这书我也没翻,没想到这本书竟有如此高的评价。这作者的名字“晏殊”二字却与北宋那位大词人晏殊暗合,难道叫这个名字的人,都会在文化方面有造诣?
不过既然他也喜欢此书,那就更好了。直接将第二册丢给他,大家都不用说话刚刚好。
正如他所说,这本书当真是本奇书。那文字时而娓娓道来,时而跌宕起伏,常有经典之句。而期间提到的一些故事,我曾在《春秋》、《史记》等史书中读过,但是他解读的角度完全不同却更入木三分,每每有醍醐灌顶之效。
当我从书本的世界里走出来,瀑布之外已经是日薄西山。看的头有些酸了,我忘形的伸了个懒腰,就觉得裙角被拉了一下,低下头便看到小乖的虎头,正撒娇般的蹭着我的腿,在它的旁边,是一只两脚朝天的野鸡。
我这才想到,原来我已经一天不曾进食了。除了它之外,还有一个人也因此陪我挨了一天的饿。
这下糗了,我干脆还是当他不存在,连眼角也不扫他一下,只急急忙忙收拾好食材下了锅,架在火上。坐回地垫上,我用烧火棍将火拨的更旺,一派忙碌。
身侧光影流动,他已经挨着我小心的坐下,慢悠悠的说道:“姑娘也是个爱书之人,想当年在下读这本书时,也是如姑娘般不忍释卷,废寝忘餐。姑娘可知‘史镜’二字语出何典?”
“以史为镜——”我有一半思绪还沉在书中,条件反射的用烧火棍在地上写出这几个字才发现不对。“以史为镜”语出《旧唐书》,碧落朝接在南北朝之后,哪有可能有太宗皇帝和魏征?
“姑娘竟也知此典故,难得难得!史镜之名,取自文圣光武皇后谢氏为此书题字——‘以史为镜,可知兴替’。光武皇后是碧落朝唯一薨后有谥的女子,群臣公议以‘文’,可窥其才情于一斑。可惜所著文稿皆毁于祝融,传世者不过凤毛麟角。”
居然有人也知道这句话,难道智慧是相通的?不过丞相著书越过皇帝反请皇后题字,姑且不论身份,已是古代男女交往的大忌了。能够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皇帝,这份胸襟和大度,也足以令人激赏。
“姑娘是从何处得知此典故?”他停了一下,转而问道。
“家师。”我索性把这件事推给我那不曾存在的师傅,看看汤也煮好了,我用勺子盛了给他,有的吃总能暂时挡挡他下面的疑问。不过他显然是不想遂我的意。继续说道:
“尊师果然是世外高人,除医道之外,竟也对历史掌故如此熟悉!在下佩服。”
“谢公子夸奖,在下能得入家师门墙,也是三生有幸。”
我博导最擅长的是法医人类学,要不要也尝试下!你就使劲套使劲想吧,任你想破了头,也不可能想到我那位的“师傅”根本就子虚乌有。
“在下倒是有一事不明,姑娘救了在下性命,却从未问及在下缘何负伤落崖,难道姑娘不担心在下是个无良恶徒?”
“若如公子所言般思前想后,我又该如何救人?”
“这又是尊师教导?”他追问道。
“正是!医者父母心,夫子有教无类,医者何尝不是如此?我便只管救人,若公子是恶徒,也该由衙署治罪,与我有何干系?”我干脆地写道。
“姑娘和令师心存善念本是好的,可这世间来来去去,只有八个字是真的——‘人心险恶,以利之为’。骨肉至亲,不过也——”他说到一半停顿了一下,他的声音没有任何改变,但是我却分明从那“骨肉至亲”中,听到了嘲讽味道。接着说道:
“请姑娘莫怪在下唐突,纵使利人亦先应利己。”
“多谢公子提醒。”我赶忙应着,当作他那弦外之音,我完全没有领会。权贵之家,又有几个能兄友弟恭,拥有的越多,纷争也越多。想必他这次的负伤,也与他口中的骨肉至亲脱不了关系。这也算是一种讽刺吧,我想要一个亲人也不可得,偏偏有人骨肉相残。
这段对话之后,我们便都沉默了。我借口洗澡避出门去,回来发现他已经上了床。再次为他换了药,之后他继续睡床,被子半折变成铺盖一套,我则是得到了枕头和夏被,在较小的石榻上挨了一晚。还好他后天便可拆线,这种窘态回到村里之后也不用再上演了。
伤口愈合出乎意料的好,我快速拆了线,再将蒙在他眼睛上的布解开。点头示意一切OK。三天多的尴尬相处终于可以结束。我在他手心写道:
“你休息半日,我们下午便可下山。”
“多谢姑娘!在下今次落难,多承姑娘援手,在下铭感五内。不知可否摘下面巾,让在下得以识荆。姑娘可以放心,在下自认并非那等以貌取人的孟浪之徒,只是——”
不待他说完,我便死命的摇头。他叹了口气,道:“既然如此,在下——”
话音还未落,便抬起手一把拉下了我的口罩。我想也未想,一巴掌挥了过去,只听到“啪”的一声,他的脸偏到了一边。
我飞快的站起身退了几步,弯起胳膊挡住了自己的脸,再将口罩拉回脸上。还好我早有防备,前日晚上便在半边脸上涂了紫药水,装成胎记的模样,否则现在早已经穿帮了。
他转过头看着我,目光几可杀人,衬着他玉白的花容,那鲜红的掌印更加触目惊心。我被他看得浑身发冷,觉得时间都凝结了,却还是得“输人不输阵”的回瞪他。
我们正僵持着,只听小乖开始低声吼叫,不过片刻,便听到有甜润的女声从洞口传来:
“公子,奴婢莺簧、蝶板给您请安。”
他何时联络到了自己人?既然联络到了,又为何不走,还要和我一起待在这缺衣少食的地方?莫非——
我还未及深想,便听他说道:“是在下得罪了。姑娘请宽心,在下定然不会再犯。”
我拾起烧火棍,在地上写道:
“既然来接公子的人已经到了,我也不敢再留公子。公子离去之后,便将此间之事忘掉。若有相逢之日,请公子只当我是陌路之人,不必相认。公子请吧!”
“姑娘不能谅解,在下亦无话可说。都进来吧!”
在一声“是!”之后,便有两个容貌衣饰一模一样的美人走了进来。
他将一只玉牌放在了石榻之上,说道:“姑娘相救于危难,恩同再造,谢瑱无以未报。这玉牌请姑娘收下,将来姑娘若有不便之处,便到长安北阕谢府,在下可许姑娘三件事,不问缘由,有命必达。”
我背过身去索性再不看他,只听那甜润的女声齐声道:
“公子,请容奴婢为您和小姐更衣。”
我直觉的拒绝,只听身后碎玉一般的声音说道“好好服侍小姐——”,其中威胁的不言而喻。算了,我和他生气,也犯不着为难别人。只得笨拙的配合她的动作,将这件新衣换上。
“时间仓促,是以准备不周,找来找去也只这件还能入眼,还请小姐见谅。”
白色的纱质高腰濡裙,提花的乱云图案纹在衣领裙角,行动处好似走在云间。比起我身上的麻布衣裳不知贵了多少倍,看来落魄时候倒是可以把它当了,还能多换几两银子。
“姑娘要回村中,不妨与在下同行。”
看他这副架势,这村子我只怕也回不去了。村民们虽不知我底细,但是聪明如他,不愁从他们的叙述中找到种种疑点。虽然不告而别有些对他们不住,但是我更不想把那些纯良的人牵涉进他这个“无底洞”中,如今我离开,对他们反而更安全。大不了过上两年,我再回来看望他们。
“不必,前日说要去村中,只是为替公子寻件衣裳裹体。如今公子已有人服侍,我又何必去打扰村人,公子请便!”
他最后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终是带着人去了。看着他的背影,我长出了一口气,他走,我便也该走了,我已经在此处留了太久。
蹲下身子摸摸小乖的头,离愁别绪涌上心头。天长日久也是终有一别,我还是不得不留下你,一个人上路……
“……‘惟愿皇上忆及臣妾,仍是绮年芳华。’光武帝只得驻足殿外,偌大的凤仪宫竟牙雀无声。‘母后——’只听得仁和帝撕心裂肺一声哭喊,那光武皇后芳魂一缕,竟就此去了……”
光武帝后几乎被神话了的爱情故事,是碧落所有说书人的必备曲目。只要每次讲到皇帝抱着皇后尸身慨然赴死,碧落黄泉不离不弃的桥段,几乎是听者伤心闻者流泪。可是不知为何,我却总有一种别样的感觉。这段感情在盛名之下,究竟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心酸,才能使得一个女子,至死都不愿见爱人一面——
说什么“想在对方的记忆中留下最美丽的自己”,都是骗人的!否则为何不连自己的孩子一并拒之门外?尤其这个女子,还是个穿越而来的女子,如同我一般。我摇摇头,是我想太多了,他们所讲是真是假尚不可知,我又何必为“古人”操心!
是的,文圣光武皇后谢明月也不是这碧落王朝的“原住民”。流传于世的据说是她编的蒙学教材《三字经》、《千字文》,便都是借助了我那个空间的智慧,也让我对这位碧落般的“千古一后”非常好奇。
台上的说书人还在口沫横飞,我的心思早就飘远了。
时光荏苒,到这个月底,我到碧落便满半年了。那日从山洞离开,我只带走了藏在小乖窝下的器械箱以及一些方便携带又“独一无二”的东西,朝村子反方向的大路,一直走到了县城。谢瑱还算待我不薄,那女装的袖子里,竟放了一千两的银票。不过此人心机太深,他的钱我用着也不安心,便还是当了一个玻璃杯,买了男装换上,雇了马车边走边玩,一路到了江南。
初入碧落红尘,我对于如何扮好男子没有一点头绪。如果要融入这个社会,从最简单的束发开始,都要重新学习。几经思考,我决定到最了解男人的地方完成改造,这个地方就是妓院。在杭州的碧霄楼,我遭遇一个传奇女子——碧霄楼的老鸨,也是二十年前的江南花魁凤兮。正是她,送我身上的这件“定型衣”,为我讲解碧落的风俗,还让我顶替了她那位已经过世了弟弟的户籍。与她相处的那一个月时间,是我来到碧落之后最温暖的一段日子,只是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她也永远地离开了这个尘世。
那之后,我决定还是做回老本行,参加了江南道的“专业资格考试”——“儒吏试结案科”,最终被录取为苏州司法参军。想来这“儒吏考试”也是那位谢皇后的建议,否则在这重“官”轻“吏”的古代,很难会有人想到推行专门针对部门实务的考试。如今我上任不到一旬,碰到的二十个案例,十件正常死亡,五件自缢,三件投水还有二件是割腕,可以说还没有碰到真正的考验。
“凤大人,咱有活了,才有人来报,说是东市玉门酒楼当垆的狐媚子割了腕,弟兄们已经都过去了,您看——”我现在的“同事”——苏州府衙的柳捕役急冲冲走进茶馆。
不出事则已,一出就是“国际争端”,罢了,银子从来不是好赚的。我丢下手中的瓜子,站起身:“咱们走!”
远远的便看到人头攒动,看来中国人好聚众围观的天性自古便有了。
“见过凤大人,刺史大人已经到了。”布快的张班头迎了出来。张班头大号张家宝,是个四十出头的红脸汉子,在一干江南的秀丽小男子中间,他的魁实格外醒目。苏州城的良好治安,一半以上都托赖于他的“威严”,最大的缺点,就是除了他娘和大人,谁都不能叫他小名,否则便会立即抓狂。
“累得张头久候了。”我对他笑笑,便跟着他一路畅行无阻,进了现场。
才进门便见我的顶头上司苏州刺史林冲林大人正在向那洋人老板问话。
我的boss先生今年二十四岁,也是位钟灵毓秀的人物。二十岁上中了恩科甲榜第三,皇帝爱他才貌,授之以“起居郎”——皇帝机要秘书的职位。据民间流传的版本,他被皇帝最心爱的三公主看上,欲招之为驸马,却被这位仁兄一句“士庶有别,齐大非偶”顶了回去,之后更上书皇帝,要求外放地方任职。虽然卷了皇家面子,但是皇帝并未打击报复,把他下放到这“人稠过扬府,坊闹半长安”的苏州来做了刺史。
“翔之,你来了。”还未等我向他行礼,他便看到了我,亲切的对我以“字”相称。
不知是碧落朝风水好,还是我的美男运到了这里才彪悍爆发,这位林大人虽然没之前那位谢公子般“妖孽”,却也颇有帅绝人寰之势,玉色的儒生长袍,衬得秀颀的身形如一竿翠竹般挺拔秀逸,眉目之间光华流转,还有那“春风再美也比不过”的必杀笑容,难怪三公主会为他“情不自禁”。
我向他见礼之后,服侍在他身侧的皂班王头便介绍道:“这位是我苏州府的司法参军凤大人,凤大人,这位是玉门酒楼的老板胡二,这位是本地的通译刘大同,这是东市的地保宋果。”
三人都是忙不迭的向我见礼。我从他们三人脸上瞄过去,眼光停在了那位通译身上。他的脖颈间有三条抓痕,他见我看他,便尴尬一笑,道:
“这是小的婆娘抓的,让大人见笑了。”
我还未问他便招了,不知其中有没有猫腻。也罢,先留着他,如果他在此案之中上下其手,倒更易勘合。
“大人,那胡姬的尸身在内房,大人这边请。”苏州府捕班头孙老大走了过来,引我向案发现场,边走边汇报情况道:
“发现这尸身的是玉门酒楼的小二胡小七,说是昨日这胡姬与酒客冲突,被老板训斥了几句,便先回家。今日早上开铺仍不见她来,老板以为她还在赌气,差了这胡小七来唤她上工。胡小七见尸之时,张头正带人在坊间巡视,便立刻赶来,封了这小院。按照大人从前的训示,小的们将酒铺里的人隔开看管了,只等大人验完了里头,再分别问好。那酒客齐老二已经派人去寻了。”
“大人,您的箱子!”仵作小马拎着我从木器铺子选的黄杨木箱走过来:“您请。”
我从箱子里翻出胶皮手套带上,走到门边,拾起那断成两半的门闩,小马忙将上面写着“壹”的大号纸袋打开,将门闩装好。
“门闩两断,呈齿状内折,似外力冲撞所致。”我慢悠悠的念道,另一名仵作吉利跟在我身后走笔如飞。
“窗栓未扣,棂上有足印半枚。桌距门五尺余,桌上有油灯,灯油已枯,向左三尺,茶壶与茶盏碎裂于地,茶水已干,水迹与残渣俱在,另有喷溅油迹零星。桌下有凳四,并无倒放情形。屋内事物一应齐整,并无翻动。”
转了一圈看着差不多,我抬起头,便看到林冲站在门口。见我看他,便轻声道:“我与你一同验看尸身。”
我点点头,他是boss我是兵,他既然要看,我还能说什么。
走到尸体边,我长出了一口气,我的导师曾教导我,尸体是人活在世上的证明,活人会说谎,但死人永远不会,身为法医,我们的义务就是读懂他生前最后的语言。
我默念:这位姑娘,你从万里之外而来,也许从未想过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香消玉殒。不过请你放心,我一定尽我全力,为你洗冤。
“为人杀伤!”这样的现场太过清晰,只需三分钟便可得出结论。
“何以见得?”林冲有些惊讶地看着我。
我抬起死者有刀伤的胳膊,道:“假定亡者子自尽,刀痕在右手,应是左手起刀。刃必从右起,起手重收手轻,此刀痕却左浅而右深,应是有人在其死后从反向伪造所致。若伤口为生前所致,创口应为哆开,此创面太过平滑,明显为死后所致。若下官并未说错——其皮肤下并无血块凝结,便有积血,亦呈流质。”
“那此人的死因又是为何?”
“除手腕处并无明显伤口,其口鼻孔周遭又呈苍白,口鼻略见歪斜,疑似为柔软之物掩住口鼻闷死。”我的眼光落在凌乱的盖在她身上的棉被,将其翻开,在中间未曾被血液沾染的部分,突兀的有一点脏污痕迹。
“大人请看,这棉被应该就是凶器。亡者见有人加害,必然用手抵抗,是以其指缝间或有皮屑、布丝等物。”我抓起她完好的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指甲缝隙间,隐隐有血迹残留。我与他对视一眼,稍早前,那通译颈间的伤痕自然而然的浮现在脑海之中。如果真的是他,还真是得来全部费功夫。
“那刘——”我压低了声音,林冲对我点点头,示意我不必再多说,这才转身吩咐小马:
“去将张头传来!”
我用镊子将指间的残留物刮下存证,只听他说道:“若是他,倒也说得通。果真是羞愤自尽,也无须将怒中划落的油灯再拾起。可否判定案发之时?”
张头硕大的身体很快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之中,林冲召唤他到身边,轻声道:
“此事不要声张,你亲自去趟刘通译家中,且问他妻子那伤口的由来,再走访下他家邻里,询问清楚他们夫妻平日里如何,再问清昨晚他家里可有何异动。”
张头马上应了声“是”,急匆匆而去。是啊,若是他出马,只怕那刘大同之妻也不敢轻易说谎。
我将她的衣裳解开,如今已近冬日,看这尸斑的情况,应该死去有十四、五个小时。虽然有温度计可以更精确的测量,但是在他们面前,我又如何能验肛温?只好硬着头皮道:“只从这症候来看,约有七八个时辰。若要精准时辰,却要将尸身运回府去仔细验看。”
“那地上的茶杯茶碗瓷片现在何处?(将三号袋拿来!)”我和他几乎是同时出声。小马愣了一下,忙将装着瓷片的3号纸袋放在桌上。他拆开纸袋,开始拼凑那茶碗。
果然和我想到了一处!那瓷碗果真是两个,也可以从侧面证明昨日胡姬回家之后,曾开门让某人进来并请他喝茶。那这某人,必定是她的熟人无疑。
如果是那酒客,胡姬必然不会让他进门,更别说请他饮茶。那我们就可以将嫌疑人缩小到胡姬熟识的男子之中,而那人的三道抓痕,就更显可疑。
此事最难的,就是如何能套出他的话来。我沉默了,讯问学我虽然学过,但却从未真的实践在犯罪嫌疑人的身上,我的本分已经完成,怎么审案便是他的事情了。
“大人,一应涉案人都是分开看管,绝无互通的可能,下官勘验职责已了。是否回府开审,请大人明示。”我垂下眼帘,我只负责初检验尸,其后尚有复检勘合,其他的事情自然该由boss操心。
“刺史大人,刚才快班来报,那酒客已经羁押到府。”孙老大在门口,高声说道。
“孙头,你可曾见到此人面皮、脖颈之上有划伤?”我问道。
“回司法参军大人,小的没见到。”
“孙班头,着人将现场所有证物以及尸身带回府衙,地保、玉门酒楼老板以及通译三人也一并带回作证。”林冲沉声吩咐:“将那齐二放了吧,你如此这般告诉他们——”

事实证明,这位刺史大人的手段同他的外表一样,都是所向披靡。被他“面授机宜”之后,那孙头一脸敬佩的应了,走出门去,对传唤而来的玉门酒楼的老板道:“此处验完了,刺史大人和司法参军大人已经有了定论,胡老板,你只要随我回府,大人再行问话之后,便可领回尸身,好生安葬!”
欲取之,必先与之。这招我也该好好学起来才是。我们一前一后出了小院,只等着回到衙门便可好戏开场。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为了拖长时间,让张头带人回来,他便将刘大同带在身边,将玉门酒楼一干人等一一讯问,并要他们见证画押。终于半个时辰之后,一个小马快找到我说,张头带了那刘大同的妻子以及邻里回来,大人找我去二堂。
终于来了,我打起精神,说来说去,我们手中的物证虽多,但是在这个年代很多化学检验根本不可能做,那胡姬的住所小院是玉门酒楼所租,离一般民居较远,昨夜事发之时竟无人证,如今能指望的,也只有将物证与口供吻合,要定案总需要费上一些周折。实在不行也只好动用我的检验箱提取指纹了,凶刀仍在,不怕他不招。不过以林冲的精明,应该不需要我动用最后的手段。
“刘通译,倒不曾听你提过,昨晚事发之时,你也在场!”才进了门,便听到林冲以温润的声音不疾不徐的问道。
我的到来打断了这段问话,相互见礼之后,林冲便对我一笑,说道:“翔之,快坐!”
“回禀大人,小的那日确也在那酒楼之中吃酒,见那齐老二与胡姬吵闹,便与其他酒客一起劝了几句。后来小的因约了客人看货便离开了,其余的事情,小的一概不知。”
“约了客人看货,那客人是何方人士?家住何处?欲购何物?价值几何?你与他约在何处?交易账簿何在?又有何人可为见证?”
“大人何出此问?”那刘大同显然是没有想到林冲会有这连珠炮似的提问,一下懵住了:“那胡姬不是自尽吗?”
“翔之,有劳你告诉刘通译,那胡姬的死因为何!”
“是,大人。那胡姬被人用棉被闷死,手臂之伤为死后凶手刻意为之,以求蒙混过关。那胡姬死前,曾以左手食、中、无名三指抓破凶徒的面部或颈部,刘通译,今日本官与刺史大人见你时,你曾说过,你颈上之伤是你妻抓伤,可否属实?”
“此事也容不得你抵赖!”林冲的声音带上了清冷的色彩:“左右,将刘大同压下,本官要升堂审理此案!”
这也是我到了古代之后,第一次有案件开堂。只是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我都是在证人席上被人诘问,而这次却是坐在审判席上参与审判,看着挤挤嚷嚷来旁听的百姓,听着气势非凡的“威武”之声,那一刻的感觉,奇妙难言。
林冲也是个务实之人,简单的开场白之后,并要求文书记下刘大同的简要个人信息之后,就直接询问:
“刘大同,本官问你,你说你昨日约了客人看货,那客人是何方人士?家住何处?欲购何物?价值几何?你与他约在何处?交易账簿何在?又有何人可为见证?”
“回大人,那客人只是个行脚商人,小的也不知他姓甚名谁,听他口音,应为山东人氏,住在何处小的委实不清。他昨日与小的交货之后,已经离开苏州,因时间太晚,小的尚未记账——”
“刘大同,你在东市素以精细著称,与人相约交易,竟不知对方姓名?那你倒告诉本官,为何独独对此人如此反常?既然是二人相约交货,按照刘老板你素日的规矩,必有放定。几时放定,定金多少?账簿便在本官这里,我倒想看看记在何处!”
刘大同脸色一白,说道:“大人,冤枉啊!此事明明是那齐二所做,齐二与那狐媚——不,胡姬昨日在酒家争吵,所有人都看到了。为何大人将他放过,却要指证小的?”
“今日本官就让你心服口服,凤参军!”
“是,大人!这些瓷片是今日在胡姬屋内寻到,将其还原后,共有一个茶壶二个茶碗。可见当时胡姬正在屋内招呼客人。若是那齐二,胡姬必不肯容他登堂入室,何况以茶水相待。何况经过查看,那齐二身上并无抓痕。苏州城内,可与胡姬言语相通者不过数人。经过大人询问,玉门酒楼一干人等事发之日皆在楼内招呼人客,并无外出。刘通译,你与胡姬相熟且言语相通,又知胡姬一人归家,颈上之伤与胡姬手上有皮屑一事亦可勘合。自然最有可疑之处!”
我看了林冲一眼,他对我点点头,然后说道:“传刘大同邻里,秀才邹严!”
刘大同的妻子虽然也可证明他抓痕的由来,但根据“亲亲相守”的原则,若上堂指证其夫,却是要吃官司的。所以林冲舍弃了这个证人,由邻里旁证,这邹严是个秀才,有功名在身,其说话的证明力比之普通民众更强,却也是不错的选择。
“邹秀才,你昨夜里可曾听到刘家有何事发生?”
“回禀大人,学生昨夜子时,正在读《论语》,便听到邻家传来争执之声。在下只听得刘大嫂高声叫嚷‘偷吃也别挂幌子’云云,学生遵循圣言非礼勿听,便关了窗。”
“刘大同,你可听明白了,本官再问你,昨夜戌时亥时之间,你身在何处,又有何人为证?”
刘大同呐呐不能言,脸色更白。我干脆再来一次火上浇油。
“大人,下官尚有一法。胡姬指甲所留的样式,与我中土仕女大有不同。只需将指甲剪下,以那甲尖在他脖颈伤口勘验比对,便可确认无疑。”
把死人的指甲贴在自己的脖子上,尤其那死人还是自己害死的人,这种心理压力以他现在的状态,绝对无法承受。果然,刘大同堆坐在地上,汗如雨下,供认不讳。
原来这刘大同嘴上虽然没说,却垂涎这胡姬美色已久。昨日见胡姬受委屈回家,便跟在她身后,上门安慰。那胡姬素日里和他熟识,并没有提防。他见四下无人,色心大炽,便一口气吹灭火烛想上前求欢,被胡姬拒绝,两人争执中,挥落了灯烛和茶盏。那胡姬大吵大嚷,刘大同一急之下,错手将胡姬闷死。他正打算伪造成抢劫现场逃离时,与胡姬共住的伙计和姐妹们便都回来了。他只好将门闩从里面划上,伪装成那胡姬割腕自杀,等悄无声息之后,再从窗口逃走。
刘大同在自己的供认状上画了押,被衙役带了下去。至此,此案尘埃告定,在周围百姓的叫好声中,我们“光荣”的退了堂。
跟着他身后向后堂走去,我正想向他告辞回去朝廷配给的福利——“宿舍”,就听他说道:“翔之,自你来苏州府至今已近一旬,却始终未有机会与你详叙,深以为憾。在下欲略备薄酒素菜,不知今夜可否赏光?”
Boss请客,员工难道还能不去吗?看来等下还得想个伴手礼才是。我心里正盘算着,只听他说道:
“今夜酉时就在后园的枕雪阁,那几株梅花倒颇有些动人之处。人生乐事莫过月下观梅,吾当与翔之共赏。”
我愣住了,昨日清晨起来读书,才推开窗,便隐约便闻到冷香。我寻香追到,就看到了那几株绿萼梅,开得那般肆无忌惮,让我流连沉吟许久,没想到他也看上了枕雪阁窗边的那几株梅花!
只是月下观梅啊——
脑中的时光隧道一下子打通了。“月明林下美人来”,这是母亲最爱的诗句,她曾经许诺,等我考上大学之后,她会带我去孤山寻访。大一那年冬天,我一个人坐了二十四个小时的火车到了杭州,只为完成那个承诺,暗香与疏影的传说仍在,可我却只能无助的哭泣,因为与我有约的那个人,永远也不会出现了。
从没想到,在很多年后的今天,当我迷失在这个异度空间里,会有人在约我月下观梅。
“翔之,你怎么了?为何脸色突然如此苍白?”
“多谢大人关心,下官无恙。多承大人相邀,下官自当欣然前往。”我忍住心底蔓延着的疼痛,那是已经这么多年了,却始终不能释怀的伤口。
回到房间绕了一圈,发现自己还真的没什么好送了。我从二十一世纪带来的东西,不易带来的都放在那瀑布之后,随身的那些东西,也有一部分被我折现了,而剩下的,都是些随身使用又没办法送的东西,毕竟类似太阳能手电筒之类的事物,不太适合出现在这个年代。
想来想去,也唯有茶最适合。他的贴身小厮取名荼蜜,想来也是此道中人。考试前从茶乡苕溪的一座破落的禅寺里寻来的紫笋茶还没舍得喝完,倒便宜他了。
“凤大人,您来了,我们公子已经到了!”枕雪阁的门口,林冲的随扈为我打起毡帘,一股热气扑面而来。
我走进屋中,林冲正站在窗前,对我浅浅一笑,桌上冷盘早已经摆好,落地灯座上,夜明珠罩着乳黄色的薄纱,幽幽的柔光将这斗室平添了一份朦胧之美,包括那站在窗前,正对我浅浅微笑的男子。
我敛起心神,正色向他行礼,他却快走到我面前,将我扶起,说道:“此刻并非在公堂之上,不必太过拘礼,还要共事许久,大人这称呼免了吧。你我年岁相仿,不妨以表字相称。翔之可唤我致远便可。”
看来这位大人是要走亲民路线了,我只有从善如流。
“大人长我数岁,下官斗胆,便称大人致远兄。不知大人意下如何?”
“既称致远兄,为何又带了如此多的‘下官,大人’?翔之,应罚酒才是!”他拉着我坐在桌旁,亲自执壶为我满了一杯。
“凤君不胜酒力,还请致远兄高抬贵手,这罚酒便免了,不如饮茶。”喝酒就算了,我虽然装男人至今没被识破,但毕竟还是个女人。我对自己的酒量倒不是没有信心,但凡是都有万一,若一个不好漏了底,岂不此玩完了。我挤出笑容,道:“这紫笋是苕溪一土寺所藏,凤君珍重藏之,今日致远兄相邀,特意取来与君共品。”
“竟是紫笋!”林冲接过茶叶,对身后的荼蜜道:“去取我藏旧年的梅花雪和新访得的那套琉璃盏来。”
“翔之竟也爱茶之人。这紫笋原是前朝贡茶,只是到了光武帝年间,文圣皇后独爱碧螺春清香,光武皇帝便以之为贡茶第一,后世以此相沿。文圣皇后与晏相有诗唱和,‘梅盛每称香雪海,茶尖争说碧螺春。’文人亦竞相追捧,可怜这紫笋竟无人再提。”
在爱茶之前,我也曾喜欢咖啡。只是蓦然之间我失去了那名为“家”的温暖之后,我才发现,那曾每日环绕在我身边,常被我笑说是爸妈之间“古人情趣”的茶香,才能让我的心平静。难道真的是当初那一句“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让今天的我,只剩得“茕茕孑立,形影相吊”?
我挥去那随之而来的记忆的阴霾,勉强绽开笑颜:“致远兄为苏州知府,竟不说本地碧螺春的妙处,反为这紫笋鸣不平?”
“为兄所感,不过是世态炎凉罢了。这紫笋盛名之时,世人不也是熙熙攘攘,如今日之碧螺春?”
“趋炎附势是人的天性。碧螺春和紫笋都是好茶,致远兄焉知碧螺春不苦于盛名所累,紫笋又欣欣然于跳脱红尘纷扰,还可与三、两知己为伴?”
“是为兄该自罚一杯,竟犯了惠子之误。”他说道:“先记着,有了这紫笋再饮酒,倒是对这好茶不恭了,这酒就敬了这高洁之花吧。”
是啊,当年庄子与惠子关于“鱼之乐”的一番对谈,到现在仍是发人深省。
他伸手将酒杯拿起,推开窗,将酒泼在窗下,梅花清冷的香气随着微风沁入房中,令人精神一震。我也随他走到窗边,与他并肩一起看着窗外的梅花。
“兔园标物序,惊时最是梅。衔霜当路发,映雪拟寒开。枝横却月观,花绕凌风台。朝洒长门泣,夕驻临邛杯。应知早飘落,故逐上春来。”他朗声念着何逊的《早梅》,转过头对我道:“何记室意锐而才弱,但这春风词笔,写梅却是极熨帖的。翔之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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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君不过是一介循吏,于诗词一道生疏得很,致远兄可是问道于盲了。”我摇摇头,说道。虽然拜那位光武皇帝的独占欲所赐,不许民间刊印他那位皇后的文集,但是毕竟还有些只言片语在,何况就我这些日子看到的诗赋,有冷僻的字句,亦有些是脍炙人口,绝对当得起博闻强记四个字。我若贸贸然用了,与她撞车岂不糟糕!
“翔之太过谦了,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能得此章句却还说生疏,那我朝泰半诗人都不配提笔!”
他怎么知道的!我心中一跳,难道我清晨来这里赏梅时他也在?
“说来翔之与为兄亦可说心有灵犀,今晨我循香而至,见翔之流连沉迷于此,便不曾打扰。好在不曾相扰,否则又如何听得到翔之的佳作!”
“致远兄误会了,说来惭愧,这句只是凤君从书上看来,一时有感而发,并非凤君所做。凤君若有如此文采,早如致远兄这般,博个金榜题名,又何须来此做个小吏?”我赶忙解释,这个误会可不是闹着玩的。
“翔之是岐山人,可与前大理寺卿凤贤大人同宗?”他微笑着问道。
我心中一紧,故作不经意地说道:“正是,凤君忝与那位大人是同宗,却已无服,在九族之外了。”
他所提到的凤贤,便是凤兮姐姐的父亲,二十年前的大理寺卿。因为在苏州府任上错断了一个案子,之后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谋害了告举与知情之人,在狱中畏罪自尽。当然,这些都是冠冕堂皇的记载。父亲过世之后,母亲积郁成疾,花光了家里最后一点积蓄,亲戚对她敬而远之,她手中握着父亲的遗书,投身青楼。这些年来,她一直没有放弃接近真相的努力,但是始终一无所获。这些原本我都不知道的,是她某次酒醉之后不小心说了出来,在我的逼问之下,她才讲给我听。
所以,我必须要尽快的进入官场。我既然顶替了凤兮姐姐弟弟的身份,便该承担起为凤家昭雪的责任,斯人已去,这也是我能给她唯一的报答。我到了苏州府,也曾利用职权查看过当年出事的案件,凤贤大人的判决中允平直,近乎完美,我完全找不出任何破绽,看来若想知道内情,还是要去大理寺调阅卷宗才行。
他叹了口气,道:“凤贤大人错判的那件案子,便是苏州府任上,到任之初,我亦翻过卷宗,却非人力能及——”
我正待开口,只见荼蜜走来,说道:“公子,水已三滚,可以用了。”
他点点头,将窗户关上,引我走到桌边,先是欣赏茶器,用热水将茶碗过了一遍之后,这才取了茶叶,以“凤凰三点头”的手势,将水注入壶中。整套动作纯熟优雅,浑然天成,果然是训练有素。我们都全心沉浸在这四溢的茶香之中,久久沉默。
“好茶!”他将手中的茶杯转了半圈,道:“沫成华浮,焕如积雪,晔若春敷,别有一番悠远之意。”
“此茶长于山野之间,又受了些佛性,自然格外有些动人之处。”我将茶水从闻香杯中倒入茶碗,这茶香真的是令人心旷神怡。
“翔之,以你的颖慧,若潜心书本,不须数载,折桂之期指日可待。为何偏来考取这司法参军?”
我能理解他的疑惑,在传统社会中,为吏就是为读书人所鄙夷的出路,就算是做一辈子也升不到七品,只能算是流外而已。自古文人如果不是真的考不取功名又有迫切需要的话,不会甘愿选择这条路。所以这苏州府一干有品秩的吏胥之中,只有我一个还未到不惑之年,算与他年纪相近,他乐于与我相交,只怕也与此有关。
“人贵有自知之明,凤君并无天分,勉强为之反而不美。为吏虽与晋身无益,亦可发挥所学,于糊口足矣。凤君不敢说兼济天下,只在独善之余,为一方百姓为所能为罢了。”
就算有那份本事,我也没办法科考。我现在的户籍是落在凤兮姐姐的出处——岐山凤家村,虽然这村子十年前便毁于祝融,但是总不算天衣无缝。何况于现在的我而言,最重要的是时间。古语说五十少进士,其间诸多试炼,不要说女子的身份无法过关,便是侥幸考中,也不知要那等多少春秋。相较而言,儒生试不仅是终南捷径,也没有那么壁垒森严。
“翔之未免太过妄自菲薄。今日那院中堂上,为兄都见识过了,于翔之的手段唯有叹为观止而已,有你在此,想必今后纵有人想为恶,也要思忖再三。”他又倒了一杯茶给我,说道:“适才听了你一番话,方知那僧人为何肯赠茶与你。翔之为人,恰似这紫笋,世人皆逐碧螺春的国色天香而去,你却能独守这方寸间的清远,更是难得。”
“致远兄过誉了,凤君惭愧。”我深吸了一口茶香,然后说道。
“翔之不必如此,这苏州府中,惟我与翔之年齿相近,言谈又相投,从今后更要多亲近。只望翔之不嫌为兄酒肉才是!”
我忙道:“此言正当凤君讲才是,只望致远兄不嫌凤君愚钝!”
领导要走亲民路线,为人下属的敢不识抬举吗?不过希望他只是客套而已,否则若这种对话若再来几次,我真的要去看牙医了,酸到牙都倒了。
只是这碧落朝的牙医,又该去哪里寻找!
事实证明,这世上最大的真理就是红楼作者曹老爷子的那句“美中不足”,经过那夜的“恳谈”之后,我是不费吹灰之力的赢得了顶头上司的好感,但是也陷入了一个可怕的境地。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位林大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心血来潮。犯起这病来,基本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只要高兴了就无所不为。短短的半个月时间里,我被他抓去上房顶喝酒聊天看星星三次,出城打猎回来围炉烤肉一次,到寒山寺赏梅一次,请苏州第一官妓曲玲珑来府中抚琴一次,更多的时间是和他一起加班。让人防不胜防的,是他的出没多在晚上,也是我最想放松的时候,如今却不得不随时随地Stand by。
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我总有顾及不到的地方,一个搞不好就曝光。唯今之计,只有赶快寻得一处房子,搬出府衙提供的宿舍才好。只是苏州城虽大,但既要价钱合适、私密性好又要上班近的地方,一时半刻还真不好找。
“凤大人,又来活了。”小马猛敲我的门,大声喊道。
我从床上懒洋洋的爬起来,被窝外的冷空气让我略略找回了些神智。其实我今天这幅样子,也都要归功那位林大人。昨夜苏州城普降大雪,我半夜渴醒了起来喝水,被正往我屋外走的他吓到神魂出窍。经过他一番解释,这才知道他看着雪光睡不着觉,突然起了兴致想泛舟去拜访大名鼎鼎的江南第一才子程潜,所以前来约我同去,顺便介绍我们认识。本来看我睡得熟,就不想打扰了,不过既然我起来了,那刚好可以同去。而这桩事中最扯的部分,是当我终于陪他泛舟边喝酒边吃烤鱼、边赏雪、边赏岸边的梅花,一路热热闹闹摇摇摆摆到了程潜家门口,他竟然说兴致已尽,便又拉着我掉头回来了。
这一趟转悠掉了接近两个时辰,等回到府衙已近天光大亮。本来以为今日旬假可以多做歇息,没想到又来活了。
在二十一世纪,上工还有加班费,在这里却是什么也没有。我心里腹诽,又重新梳洗了出去,只见小马手中拎着工具木箱,正急的在原地转圈。
“可知发生了何事?边走边说。”我捧紧手炉,问道。
“大人,这次死的可真是狐媚子了——”小马的声音有些挑高。
这叫什么称呼?我皱起眉,回头看了他一眼。他吐了吐舌头,脸色转为正经,继续说道:“就女湖边上的那映香院真姑娘家,被人灭了满门。”
那真姑娘我是知道的,16岁成花魁,18岁脱离乐天楼自立门户,是苏州有名的“独立”□,可以说是碧落朝男子们心中的“饭岛爱”。只是灭门,什么样的深仇大恨,才能做出这样的举动?
“来报案的是观前街角上,每日给映香院送菜的王麻子,听他说里面没一个活口,满地都是血,吓得他几乎尿了裤子。大人,您小心低头——”一路走一路说,到了府衙后门,马车已经在等了。小马将工具箱放到车上,便为我打起帘子,我也终于可以暂时摆脱他的聒噪。上次乘轿回来之后,我便借口天冷路滑换了这马车,毕竟虽然两人小轿是国家配给的福利,但是我还是不太习惯靠人力的四只脚来回。
“大人!”我依旧是被张头带着穿过人数比上次多了几倍的人群,走进映香院。才进了院子,就看到林冲蹲在地上,我才朝他的方向踏出一步,就见他转过头,一脸严肃的对我说道:“翔之,快过来。”
我紧走了几步到他身边,视线越过他的肩头,便看到雪地上蕴开的那片红,血泊之中躺着一只狗,看起来已经有些僵硬了。
我在他的身边蹲下,带上手套,去触摸那狗的尸体。
“一刀封喉,利落非常。”我说道:“狗尸身较小,很难判断时辰。昨夜风雪最紧是在子时三刻,若以现场推断,周围足迹皆无,案发当是前半夜。”
“翔之所言有理。昨夜的雪止于寅时将过,待积雪将足迹掩埋,也要些时辰。毕竟江湖之中,负绝顶轻功踏雪无痕者,不过寥寥。适才张头已然问清,昨夜左右邻里都未曾听闻犬吠之声,想来来者不是于此户中人熟识,便是蓄谋已久。”
我居然穿越到了一个有功夫的世界!我被他的话惊了一下,不过他的推断的确有道理,能够预先知道犬的所在并且一击而中,若不是熟人,便是已经踩过点了。而且无论是谁,这人都是个中高手,对于杀人的方法非常精通。
不过看着这狗中刀的角度,此人应该是从下往上挑刀,那么必然曾立于此地,那狗若感觉有生人在前,必然是要吼叫的。如果不是熟人,那么此人一定是高手中的高手。除非——我将狗仰面翻过来,用刀切开了它的食道。
食管之中尚有肉糜和骨渣,还未来得及吞入胃中。看来他是用肉堵住了狗嘴,这才一击得手。看来这位凶手有可能没有我想象中的厉害。我放下手术刀在雪中摸索,果不其然有了收获。
“小马,黄字一号袋。”我将那狗还未来得及吃完的剩余骨头放入证据袋中,林冲看了看证据袋,说道:“凶徒早有准备,此案想来并不简单。院中九人竟无一活口,这凶徒凶残狠毒可见一斑。翔之,你我要早日将其捉拿归案,以告慰逝者,安抚生者。”
“大人说的极是,他便是会这踏雪无痕之功,这肉骨也不会。想来案发时间,正如适才推断,在子时之前。”我站起身,示意小马将狗的尸身装好,便和他一路往后堂去了。
“孙头,你可听得昨夜邻里最后见到这院中之人,是在什么时辰?”
“回大人,是在昨晚酉正,东边的街坊说看到园丁老王回来,此后便再未见人。”
“可曾问得邻居,这映香院这几日来有何特异之处?”我接着问道。
“据西坊的邻居报说,这映香院有十来日没有接客了。和这院子的厨子磨牙的时候听他说起,真姑娘夜里受了寒,病了。”
“既然是病了,又请的哪位大夫?可曾有人见过?”林冲接着问。
“回大人,没有。”
“此事断不寻常,你派出捕班所有衙役,从这左右开始,定要将这大夫寻来。”
那孙头应了,匆匆而去,只留下小柳带着我们,往案发现场走去。
才掀开帘子,一股血腥味冲鼻而入。小马经验尚浅,生生倒退了一步,我看了一眼林冲,他倒是神色自若,和我一起走进屋中。
屋中一共三具女尸,二个丫鬟打扮的少女一个俯卧在屏风之上,另外一名则脸朝外倒卧在床脚下,地上还有个摔碎了的瓷杯,而那位艳名满苏州的真姑娘,则是穿着单衣仰面死在床上。床幔、床檐以及墙上都有喷溅的血迹。而在两人的身下,血流早汇成了一片,在那贴着金箔莲花的白色大理石地砖上积成浅浅的“湖泊”。
凡到了现场,应先检索周围的物证。我绕过压着屏风的女尸,检视散落在地上的衣服,在女装之中,发现竟有多半截腰带被她压在了身下,若不是仔细看,我几乎忽略掉了。将那条腰带抽出来,竟是一条男用的腰带。不是说这真姑娘已经旬余不曾接客,就算有男人的东西,也该早就收起来了,如何还同日常所穿的女装混在一起?

“小马,玄字袋,将这些衣裳分别装了。”我吩咐小柳道:“遣人去看看,是否还有新洗的衣服,一件不漏统统拿过来。”
林冲也走到我身边,看着我手上的腰带,说道:“果真有古怪。翔之以为如何?”
“真姑娘是苏州一朵名花,有缘者得之,他人皆无权置喙。无论罗带相结与谁,都不须称病遮掩,避人耳目,想来此事别有内情。唯今第一要务,便是要寻得此人。”
“是以翔之遣人去寻有无此人的衣物。”林冲点点头,道:“若是此人果真寄居于此,想来那真姑娘称病,也是为了隐藏此人行迹,这灭门命案为此人而起,亦有可能。只是此人昨夜是否也住在此处,若命案起时此人也在,那又去了哪里?是为凶徒劫走,还是已逃出升天?或者此人昨日并未居于此处,无论为何,此人情形危殆。”
“大人,此人昨夜命案之时应也在场。若真娘一人身在床上,何须两个枕头?还有这床幔上的血迹,是锐器从伤口出拔出,飞溅所致,然而这条血迹却至此处断裂,到这里方才又出现,想来其杀人之时,床上应有另一人在外侧,是以隔断了血迹。再有,锦被也有一半被拖曳在地,床上之人是被凶徒拉下床来。”我长出了一口气,说道:“真娘不过是一介弱质,虽然盛名在外,但是这等穷凶极恶又身怀武功的仇敌,却不是那么容易结下。大人推断的是,这灭门惨案,只怕与这被掠走的男子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