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市平江县网友2021121120558604留言称:

大家好我叫方青春,本人于2017年在长寿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为我爸妈购买百万医疗续保至今,我妈妈于2020年7月15日身体不适入院检查为肺癌晚期,治疗到现在医保政策内总共花费27万元,我妈妈入院前做了肺部穿刺,做了基因组织检测,花费了2万多元,保险公司说肺部穿刺的时候没有确诊不能报销,基因组织检测是住院必须要的一种检查手段也不能报销,我妈妈检查出来的时候是7月份,我买保险的时候是八月份,所以它们说我们第一年报销是用2019年的保险单报销,我妈妈吃的特药吉非替尼它们给我报销了,但是去年于8月份以后的特药又不能报销了,我问为什么,她说我没买特药这个服务,我每年都是正常的续保,我想问问什么叫续保,更加奇葩的是说我2021年的特药又可以报销。
作为一个老百姓,我真的被很无奈。以前没有出保的时候什么都好,现在出了就是这不能报那也不能报,我们作为最底层的小老百姓,我深知我没有能力和一个强大的保险公司做斗争。我想求政府想请求广大的网友帮帮我,保险公司的这种欺诈行为应该要得到法律的制裁,还我们老百姓一片蓝天。

12月16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回复称:

张香华女士:
关于您2021年12月11日在栏目中发布相关言论,及向我司要求索赔特药费用及基因检测费用,我司深感歉意,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年7月9日,您因身体不适在平江县一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为:左肺门增大,双肺弥漫性点状高密度灶,2020年7月15日前往长沙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住院治疗,确诊为:原发性支气管肺癌。2020年7月至8月共计产生住院费:12401.77元,医保报销3192,剩余金额:9209.77元,期间特药费用报销1581元,已在保单:PWBK201943062602Z00197 内,已支付赔偿10790元。由于该疾病需一直长期化疗诊治,二阶段治疗结束后,再次索赔费用共182944元,其中医疗费124298元,医保报销39518.22元,大病报销31077元,剩余未报销金额53702元;基因检测费用15800元,2020年7月-2021年7月共计产生特药费用46130元,医保已报销27678元,一阶段赔偿1581元,剩余16871元(该部分费用在2020年7月-12月产生7909元,2021年1月-7月产生8962元),符合要求的门诊费用670元,合计费用总额为87043元;经我司上报省公司医疗组审核,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内可赔付费用为62281元,已在保单:PWBK202043062602M00011下进行赔付处理,24762元为不符合正常赔付范围,1、其中基因检测费用15800元,根据保险条款2.2.2约定“遗传基因鉴定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2、特药费用8962元,该部分费用为2020年12月之后产生,根据保单约定:2020年12月后赔偿特药需附加癌症院外特种药品医疗费用补偿,该续保后保单未附加特药费用补充,因此我司无法受理您的该部分费用。
综上,针对该案的处理我司意见如下:1、您在我司投保“人人安康”险种,需本人确认条款内容,您已在投保单进行签字,因此我司已履行告知义务;2、赔偿争议问题,按照约定: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3、如果法院判我司败诉,我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法院判我司胜诉,对于您在2021年12月11日发布对我公司的不实相关言论,已严重影响我公司的形象,我公司将保留对你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致函,顺颂商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