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孙秀青 青岛报道

记者今日从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了解到,尚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请务必于2021年12月底前及时缴费。

为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疫情期间的缴费负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出台了《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对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此政策将于2021年底到期。另外,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跨年补缴社保费。

在此,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提醒尚未缴费的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请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前及时在本人社保费代扣银行账户中存足缴费资金,以确保扣款成功,也可于2021年12月底前通过青岛市税务部门提供的其他缴费渠道进行缴费。如有疑问,请咨询社保经办机构或本人社保费代扣银行网点。

税务部门主要缴费渠道及操作步骤

“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

关注“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缴费”——输入参保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选择人员编号、险种类型、缴费年度,核对无误后,在线完成缴费。

微信APP(“城市服务”)

打开微信APP——支付——“城市服务”,选择热门服务“社保综合”——“青岛税务社会保险缴费”——输入参保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选择人员编号、险种类型、缴费年度,核对无误后,在线完成缴费。

支付宝APP(“市民中心”)

打开支付宝APP——“市民中心”——办事大厅——查看“社保”——点击“青岛税务社会保险缴费”——输入参保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核对无误后,在线完成缴费。

税税通APP(“个人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