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7日,山西省住建厅消息,如何保证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利用和有序开发,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山西省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开展普查、系统化建设、更新管护、智能管理等多个方面作出规范,并分阶段提出了到2023年底前和到2025年底前的目标任务路径图。

《实施意见》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推进各项工作落实,首先是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全面清查现状,获取准确的设施种类、构成、规模等基础数据。利用普查成果,建立设施数据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的信息平台,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到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设施普查,摸清底数。

其次,有序开展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和评估,研究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推广地下空间分层使用,合理部署各类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布局和规模,实现高效安全运行和有效集约利用。定期检查、巡查、检测、维护,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城市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再次,运用5G、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等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设施智慧化建设和改造,逐步搭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感知网络,探索建设路面塌陷隐患监测感知系统,提升运行管理效率和事故监测预警能力。(贺娟芳)

(责编:刘洋)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