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郭能平)酒后驾驶万分险,安全面前无侥幸。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切实预防冬季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交口县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开展酒驾醉驾查处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查处酒驾3起。

案例一:

近日,秩序股民警在县城一广场至二广场路段设置临时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排查,一辆车牌号为晋JA***的小型汽车驶来,民警拦停后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6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当事人程某某对其饮酒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据相关规定对其饮酒驾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12月14日晚,一辆车牌号为晋JQ***的小型汽车突然在临近检查点位时靠边停车,该车驾驶人下车后就往反方向飞快地跑去,这一幕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立即对其进行拦截,最终该驾驶人被交警抓获。经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0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民警依据相关规定对其饮酒驾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12月14日晚,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晋JB***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当事人李某某对其饮酒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据相关规定对其饮酒驾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口交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请广大驾驶人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切莫抱有侥幸心理而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