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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2月15日)

陇川发布关于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决定将

陇川县景岭博郡建筑工地以北

勐宛山水建筑工地以西

仁和医院和星云小区以南

勐宛南路延长线以东片区(71网格区)

由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评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15日15时起,将陇川县景岭博郡建筑工地以北、勐宛山水建筑工地以西、仁和医院和星云小区以南、勐宛南路延长线以东片区(71网格区)由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15日

同时对现行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

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陇川县坚决贯彻“动态清零”防控要求,当前疫情已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完毕,全县已无高、中风险区域。为落实科学防控和精准防控策略,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我县现行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进出陇川县管控措施

(一)进入陇川

近14天有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执行。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德宏抗疫情”绿码,体温无异常通行。

(二)离开陇川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德宏抗疫情”绿码,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通行。

二、有序复工复产复学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餐饮服务单位、台球室、游泳馆、驾校、博物馆、文化馆、景区室外场所、运动场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2号)要求,报主管部门评估同意后,可恢复营业。各营业单位严格控制活动人数,严禁规模性聚集。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督导检查营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经营场所一律关停。

(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政务服务窗口等人员流动较大的重点场所,按照“限量、错峰、有序”要求,严格落实扫码、测体温、消毒、通风、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控制线下采购和人员进出。发现黄码、红码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场所,并及时上报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鼓励线上方式进行消费,提倡网订店送、无接触交易等便利服务。

(三)零售药店恢复销售感冒、退热、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一退两抗”药品(包含有上述功能药品)。零售药店必须登记购买人员的信息,并及时将信息上报辖区医疗卫生机构。

(四)停课学校全面复学各学校完善“一校一案”,报主管部门评估同意后即可复学。

(五)全县范围内的影剧院、游戏厅、歌舞厅、慢摇吧、KTV、洗浴、足疗、美甲店、美容院、酒吧、网吧、演艺吧、旅行社、棋牌室、宗教场所和景区内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开放,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六)继续暂停联欢聚餐、宗教活动、宗亲同学聚会、文艺演出、民俗节庆、广场舞等群众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制度,白事按要求向所属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三、陇川县南宛河以西区域按照《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宛河以西区域管控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希望全县人民守望相助、众志成城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的家园,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有发热等症状时,主动就医,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对违反规定的市场主体,一律关停整改。对拒不执行相关工作要求,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12月15日15:30起执行

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15日

来源: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彭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