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传谣,不信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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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修订的、自11月25日起实施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换句话说,“计划内生育”的前提是“夫妻生育”。

而对于未婚生育群体的权益,上海一直在持续关注。据媒体报道,2020年初上海“两会”期间,有部分人大代表联名呼吁保障未婚妈妈的生育保险权益,开展调查,进一步研究对策,积极引导,让计划生育高质量地继续发展。市卫健委为此一直在积极研究对策。相信有关非婚妈妈的权益保障及政策将会越来越完善。

但要明确的是,保障未婚生育群体的权益,并不等同于“全面开启鼓励”非婚生育这种价值取向。谣言背后的动机并不单纯。

回看这条谣言编造的“负责人”的论调,其实又拙劣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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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况,所谓上海带头实施“只谈恋爱不结婚,女方怀孕不要爹”的“西方模式”,上海人民不答应,上海男人更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