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构成袭警罪

袭警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原来的妨害公务罪中执行公务人员的特殊人群明确为执行职务的警察,由此新增的一条罪名,这是首次对袭警犯罪单独设置法定刑,最高刑期由三年变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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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班途中的警察属于警察身份

1、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履行职责,应当视为执行职务。如警察在非上班时间、非本人执行职务时间,如遇紧急情况,人民警察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履行职务,维护社会安全。

2、人民警察在遇到危害社会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应当履职。下班途中被他人袭击属于紧急情况,警察身份自然成立和恢复。

二、未造成伤亡的同样构成犯罪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一、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下列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1.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2.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或者为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从此条可看出,无论是否造成身体伤害还是其他损害,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即构成犯罪。

2、从一般意义上讲,只要对社会和他人主观上含有恶意,具有违法犯罪的故意。一旦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犯罪,但遇到警察身份的确认或恢复,即从其他罪名变更为袭警罪。